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再婚可否生二胎

再婚可否生二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10:24:25 0人浏览

导读:

二胎政策正在开始实行,二胎政策的实行大大的对我过计划生育的相关事项做出了一定的放松,二胎政策也是一种对人民非常有政策,但是需要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么再婚可否生二胎?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再婚可否生二胎
  •   

      法律快车网律师为您解答法律快车网法律咨询解答:再婚家庭是否能生二胎,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咨询

      法律快车网网友问:再婚家庭,婚前都有一子,离婚后子女均随对方,再婚是否能再生一个

      法律快车网律师解答: 不可以 会罚款的

  •   很多人在离婚后想再找个人共度一生,便会选择再婚,那么再婚可以再生育孩子吗?下面小编与大家讲讲关于再婚二胎新政策。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

  • 随着计划生育的推进,我国现阶段的人口呈现出负增长的趋势,国家鼓励生二胎,为了防止人口老龄化,使我国劳动力短缺,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下面就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准生二胎政策最新消息、避免计划生育政策走入误区以及准生二胎的利弊。一、准生二胎政策最新消息2018年国家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即我们老百姓常说的二胎政策。国家放宽生育条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2016年我国全面实施二胎政策是指孩子的个数,而不是生育的胎数,如果一对夫妻已经有了一对双胞胎,那么他们便不能享受这个政策。1、当父亲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2、对于母亲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128天。乍一看似乎妈妈们少了20天的假。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来说,其实是新增了30天产假。3、30天的计生...
  •   在我国较多的政策的出台发布,都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好的享受到更好的权利,而二胎政策的发布,就是为了保证我国的人口生育率,能够保持在可持续的标准线上,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开放二胎政策时间是多久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开放二胎政策时间是多久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是2016年1月1日开始的。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扶助的失独家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允许实行普遍二孩政策,政策规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二、开放三胎政策的时间是多久

     ...

  • 现在生二胎国家有补贴,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有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国家政策规定生三胎罚款。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但是三胎暂时还未放开。对于超生的家庭,需要适当的缴纳罚款,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近年来,随着全面二胎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启动,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任何一件事都有其利弊之处,那么,二胎政策放开有哪些利弊?

      二胎政策有利方面

      1.抑制男女比例失衡

      受“养儿防老”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家庭重男轻女。以往因受“一胎政策”限制,不少家庭选择“性别生育”,致使产生男女比例失调现象。现在实行全面开放二胎政策,那么很多夫妻就能生两个孩子,极大地地减少这一现象的产生。

      2.缓解人口老龄化

      以前的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了国人的出生率,致使其下滑。而现在放开二胎有助于解决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的问题。这项政策对社会的经济、保障制度等都可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其能够可持续发展。

      二胎政策弊端方面

      1.国家财政支出将增加

      全面放开二胎之后,国家人口数量会上涨,这会增加国家在环境、财政支出和社会公共福利等方面的压力。

      2.加重个人...

  • 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是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核心内容:中央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单独二胎的原因有哪些呢?其意义在又在于什么呢?启动实施单独二胎的原因包括我国低生育水平趋于下降、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家庭传统功能弱化、城乡居民生育意愿的改变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启动实施单独二胎的原因及其意义。

      一、启动实施单独二胎的原因:

      1、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2、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

      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