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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后房产要交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11:03:37 0人浏览

导读:

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缴纳税费,只需要缴纳工本费,缴纳税费是为了调解贫富差距,防止贫富差距的加大,房产的继承需要做登记,登记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继承不仅可以通过遗嘱继承还可以通过法定继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遗嘱后房产要交税吗?一起来看看吧。
遗嘱后房产要交税吗
  • 根据我国国税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对于这些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赠与行为,应当要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如果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那么就可以免交契税。但是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契税。

  • 公证遗嘱是很多老人在去世之前写下遗嘱规定自己遗产的分配并且经过相关单位进行公证的步骤,这个程序一般来说在签订完成之后就自动成立了。一、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撤销、变更公证过的遗嘱必须要遗嘱的订立人再立一个新的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二、公证遗嘱注意事项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 我国尚未实施遗产税,所以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无需缴税,但需要交纳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所需的各项手续费。但这种情况只适用于继承得来的房产,如果是赠与,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   很多父母或者长辈在生前就会订立下房产遗嘱留给后代,但有一些人就不是很清楚农村房产遗嘱是否有继承权,因此而产生了房产遗嘱的纠纷。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关于农村房产遗嘱有继承权吗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房产遗嘱有继承权吗

      农村房产遗嘱享有继承权。而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规国家所有,因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收购土地的钱一部分归所失土地的一级政府和个人所有,一部分为国家所有。

      二、农村房产遗嘱继承程序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

  • 根据我国国税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对于这些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赠与行为,应当要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如果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那么就可以免交契税。但是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契税。

  •   房产是我国现代社会十分重要的一种商品,随着现在放假的高昂很多人都要奋斗一生来买一套房,但是在老一辈人的手中还是有房产的,在他们逝去时就会将房产交给下一代。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证遗嘱房产能过户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证遗嘱房产能过户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

      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

      而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完全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遗嘱是公民个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所有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一种个人独立自主的行为,无须经任何人同意,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是个人最终、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

  • 没有公证的遗嘱赠与房产可以过户,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公证遗嘱是很多老人在去世之前写下遗嘱规定自己遗产的分配并且经过相关单位进行公证的步骤,这个程序一般来说在签订完成之后就自动成立了。一、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撤销、变更公证过的遗嘱必须要遗嘱的订立人再立一个新的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二、公证遗嘱注意事项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 2017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因此,房产继承遗嘱无需公证,只要有效即可,遗嘱有效须具备以下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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