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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鉴定的表现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9 08:35:45 0人浏览

导读:

众所周知医疗过失赔偿的前提是需要做医疗过失鉴定,但是问题是如果医院不同做医疗过失鉴定的话,当事人自己是否可以申请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医疗过失鉴定的表现形式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医疗过失鉴定的表现形式
  • 在医疗机构在诊断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有些误诊,存在过失的行为,那么对于医疗机构存在过失的情况,如果对于患者来说伤害不大,双方之间还可以协商解决,可是对于因为过失而导致患者身心受到极大损害的,如果协商不成,某一方都有可能申请医疗过失鉴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医疗过失鉴定需要的时间。一、医疗过失鉴定需遵循的原则1、“专业判断”的原则法官依法而有权威,鉴定人则因具备专门知识而有权威。2遵循“专业判断”的原则是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医疗过失鉴定中,此点尤为突出与重要。对医疗行为得与失的判断,要充分尊重医学科学自身的规律与特征,应主要进行专业判断,而避免过多地应用法学原理,避免过多地考虑社会影响、媒体导向等因素的影响。2、以“注意义务”作为医疗过失判断的基本准则一般侵权法上把过失定义为对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法规及社会日常生活所要求的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
  •   医疗过失行为是指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那么,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得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独立进行,任何其他的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干涉。医学会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并将其输入专家库。根据本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医学会可以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高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

  •   医疗过失鉴定建议

      一、司法鉴定人不是临床医师,不具有临床医师的执业资格,不应也不能对临床医学作出鉴定。

      二、临床医学的复杂和特殊性质,决定法医无法胜任医疗过失的鉴定。现行医学分科越来越细,不是该专科的医师很难评估疾病演变过程的转归。法医由于对临床医治过程中产生的并发症候群缺少经验, 因此其作出的医疗过失鉴定,很难让众多资深医学专家信服,其公正性缺乏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客观性。

      三、某些司法鉴定结论的推论性强,不具客观性和科学性。

      基于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为保证法院审理 医疗赔偿案件所依据的证据公正、科学、客观,笔者认为医疗过失鉴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应建立医疗过失鉴定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由各医学专业专家、法院法医组成;每个省、市设立医院过失鉴定专家库,按专业分组;每次鉴定时,可由医患双方任意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与法院派遣的法医共同参加鉴定,体现医学过...

  •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那它们二者之间究竟有哪些区别呢?

      医疗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

      一、启动程序不同

      医疗技术鉴定是由属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启动鉴定程序,解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是否赔偿调解问题。医疗技术鉴定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启动鉴定程序,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说法”,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鉴定属于自行鉴定。司法鉴定是独立于行政鉴定和自...

  • 医疗过失行为如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 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区别一、医疗事故: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
  •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医的鉴定意见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和临床鉴定等内容。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有什么不同。

      一、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有什么不同

      法医病理是研究涉及法律有关的伤病、死亡的变化及发展规律的,研究的对象是尸体。法医临床鉴定是应用医学的理论和技能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研究的对象是活体。

      二、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 主要内容

      法医病理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法医临床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   医患纠纷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在医疗事故案件中,犹豫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这些情况都涉及到赔偿问题的。那么医疗过失导致死亡怎么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后才能确认赔偿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死亡鉴定程序怎么进行

      1、死者家属在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对于受理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提交的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等材料进行鉴定,并...

  • 在缴纳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时,一般是首先需要提出鉴定的一方来缴纳的,后续在进行医疗过错的赔偿时,再来由过错方进行承担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该谁出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该谁出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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