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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0:41:27 0人浏览

导读: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银行金融管理制度和商业经营管理制度。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主体为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由于法律未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进行特殊规定,所以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信用卡诈骗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根据诈骗数额以及具体情况进行量刑。

    1、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2、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3、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

  • 想要知道怎么预防信用卡诈骗罪?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怎么预防信用卡诈骗罪的有关知识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怎么预防信用卡诈骗罪?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一、制定统一法规,严格信用卡业务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录用标准与监督管理机制信用卡诈骗罪作为金融领域的犯罪,已成为信用卡发展的公害。其犯罪的主体,主要是来自于社会上违法犯罪分子。他们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财物之所以能得逞,主要是由犯罪分子本身的主观恶性和危害社会的行径决定的。但是,有的犯罪得逞往往是与信用卡管理人员或其他从业人员的渎职行为有关,也有的是内处勾结,结成共犯,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设置信用卡诈骗防范机制时,首要解决好各级信用卡从业人员的录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问题。要在人这个最重要的风险环节上,做到确保思想不变、阵地不丢。二、信用卡诈骗罪的防范要着手犯罪源头的预防所谓犯...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下: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四十六、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2、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3、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4、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5、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想要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在5000以上的行为;二是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

  •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针对诈骗犯罪有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其中有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这刚好满足了缓刑的条件之一,因此在满足条件后,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

      诈骗罪能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5、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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