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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2 09:07:43 0人浏览

导读:

未成年人犯罪(英文:Juvenile delinquency,又称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各国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那么未成年犯罪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未成年犯罪处理
  • 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论触犯了何种罪名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因为过失行为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的,那么未成年过失犯罪需要进监狱吗?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未成年过失犯罪需要进监狱吗未成年人犯罪应不应该进监狱服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的,则不会被送监狱服刑;如果被判有期徒刑,但在执行时予刑不满三个月的,则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也不会被送监狱服刑。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虽然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但仍应该收监服刑,但在执行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
  • 未成年犯罪的处理是:1、已满十六周岁的,按照所触犯的罪名定罪量刑;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触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特定罪名,应当负刑事责任;3、不满十二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 教唆未成年犯罪判多久要根据犯罪的性质、罪名、情节等多重因素确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另外,教唆或者帮助10周岁以下、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全部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杀人会坐牢,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杀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负刑事责任的会坐牢,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犯罪杀人不会坐牢。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二)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三)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四)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
  •   案情?王、张二人预谋抢劫,2002年11月某日晚8时许,王、张拦截出租车一辆,欲在乘车过程中伺机对女司机进行抢劫,当车行至郊区某检查站时,检查人员对王、张二人进行询问,见二人神情慌张,并发现二人随身携带有水果刀和螺丝刀及绳索等物,遂将二人带至派出所讯问,王、张二人交代了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的事实。

      根据上述案情,在对本案二被告人犯罪形态的界定问题上,法官之间存在分歧。

      刘法官:我认为,上述二被告人的行为应该界定为犯罪未遂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认定未遂涉及两个要点,一为对“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界定,二是对导致犯罪停止的原因的认定。本案中,两被告人未能完成犯罪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造成,这一点不存在争议。则本案可能出现争议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对两被告人行为是否...

  •   在现代我国对于犯罪是有着很多的量刑标准的,这个标准当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一环就是犯罪者的年龄的,其中对于未成年的判罪是较轻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未成年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未成年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对于绑架罪,只有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该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未成人犯罪,应当在各量刑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另外,对于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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