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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证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10:26:56 0人浏览

导读:

领养一个小孩子,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当符合了收养条件之后,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什么材料?如何才能办理领养证?接下来。那么收养证怎么办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收养证怎么办理
  • 收养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领养一个小孩子,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当符合了收养条件之后,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什么材料?如何才能办理领养证?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时,可以...

  • 领养证的办理方法: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之后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法律依据:《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法》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我们知道,收养的当事人在满足了《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条件之后,若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或者进行收养公证的话,则构成事实收养。那么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条件?收养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收养公证书和收养证有什么区别?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申办收养公证,应由当事人(包括收养人、送养人或者送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工作证、退休证等。

      2、各方当事人同意收养或送养的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该收养人婚后无子女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关于收养人身体检査证明,以及不育或绝育的证明等。送养人应提供有关医院出具的被收养婴儿的出生证、自己...

  •   收养要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完成收养行为。那么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收养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查以及办证。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公证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公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收养人要符合哪些条件

      1、收养人的一般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

  • 收养登记法律规定的办理程序有: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收养小孩在我们国家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小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您必须没有子女,如果有子女是不可以收养小孩的。

    第二、您得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它包括经济上的能力,您得有能力抚养才行。第二个呢也包括教育背景上的能力,您得有教育抚养这个小孩的一个知识方面的能力。

    第三、您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那么这是一个身体上健康的一个要求。

    第四、是你已年满30周岁,那太年轻的是不可以进行收养的。

    此外如果说是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那么要求年龄差距呢必须要在40周岁以上。那么这个也是一个硬性的要求。

    如果您满足了以上的这个条件,收养小孩后,便可以到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去办理一个收养手续,那么这个才正式成立一个收养的一个法律关系。如果您仅仅只是养了一个小孩,那可能你们双方之间只是一个情感的关情感的关系,而不存在着法律上的一个收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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