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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按照土地权属来划分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们都知道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我们只享有使用权,当然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是要有一定赔偿的,那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补偿?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补偿
1、“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
第一步:修改规划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组织编制机关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程序如下:
1、将拟定的收回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下达收回决定并就收回事项进行公告;
3、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注销登记;
4、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规定土地使用权最主要的两种获得途径分为,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交纳土地出让金以货币等形式有偿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经营性用地,房地产、住宅、商业、工业等。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有划拨土地是指国家无偿或成本价向用地单位供应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业,学校、医院、军事用地,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公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有企业等。
除此之外,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但是要根据房屋的不同情况而具体认定。最终,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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