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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举证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09:58:35 0人浏览

导读: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那么什么是举证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举证责任
  • 什么是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它的内容包括:一是行为责任,就是由谁来举证;二是后果责任,就是举证不能或举证不足的后果究竟由谁来承担。找法院打官司,双方会各自主张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而这些事实对法官来说是没有亲身经历的,所以就需要证明给法官看,让法官相信。由谁来证明这些事实,就是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比如,《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者是不是符合录用条件,就需要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庭上只是宣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却又没有任何证据,法院就会判用人单位败诉,这里,用人单位之所以败诉就是因为举证责任发挥了作用。

    对举证责任的理解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举证责任既是当事人在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所承担的一种不利诉讼结果的风险,也是法院在事实真伪不明时的一种裁判规范。对当事...

  •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有责任提供证据。可见,打民事官司,当事人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官司中,原告提出主张,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反诉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人提出主张,由第三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提出主张,被告否认的,那么被告应提供证      据加以证明,如果原告要反驳被告否认的事实,原告又要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未在法庭公开举证、质证,不能进行认证,但无需举证的事实除外。缺席审理的案件,法庭可以结合其他事实和证据进行认证。

  • 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是一项特别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提出主张的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难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此时由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则更为恰当。例如,由于医疗行为侵权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如果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让原告(患者)举证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就极易形成举证不能或不能充分举证的结局,并会由此而导致败诉。因为,原告(患者)通常不具备这方面的专门知识,对医疗行为不了解,没有病历记录、手术记录等相关医疗资料,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制度,如果原告(患者)主张权利,只要证明受害事实的存在和侵害主体即可。至于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由医疗机构予以证明,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依法证明其无过错,即应承担法律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制度主要适用于产品质量侵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搁...
  •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当事人...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被中外诉讼理论界认为是: “民事诉讼的脊梁”,寻求适当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点话题,借鉴国外关于举 证责任分配理论以及我国司法实践,笔者认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即是指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 间的分配,它是举证责任的核心问题,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承担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诉讼结果 ,而我国民诉法对举证责任的分配没有系统明确的规定,过于单一,导致了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对举证责 任分配运用的混乱局面,因此,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应是单一的,而应当是多项的,并应尽可能细化。因 为在具体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错综复杂、情况各异,单一的原则不足以明确界定举证责任,只有在 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的分配规则,才能使举证责任的分配更符合公平、正义要求,并能使诉讼较为迅速 地完成。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有哪些?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将民事待证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当事人展开证明活动的前提,诉讼中一旦待证事实得以确定,就必须首先明确举证责任的分担问题。

    从《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分析,我国民事领域证明责任分配是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原理,即:当事人主张权利存在、权利妨害、权利变更、权利消灭时,就应当对权利存在、权利妨害、权利变更以及权利消灭的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是立法者预先设置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在实践中理解举证责任分配,应注意:

    1?举证责任的分配规范,不但在民事程序规则中加以规定,同时,在相关的实体规则中也隐含了举证责任分配的内容。所以,审判人员在确定某一事实举证责任分配时,应当以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为依据加以分配。

    2?举证责任的一般分配规则,是以当事人提出事实主张为前提。这里需要讨论的一个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4 条列举了六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从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又增加了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和医疗行为两类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这样,《规定》在第四条所列举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共有八种:

      1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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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摘要 但是由于案件情况的纷繁复杂,案件的事实和情节的千变万化,如果所有案件都千篇一律地按照此项原则来分配举证责任,就可能会导致在诉讼中的不公正,有碍诉讼的正常进行,不利于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有悖诉讼的价值。所以在举证责任的分配时,就产生了举证责任倒置的例外——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提出主张的一方不负举证责任,而应当由反对的一方就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负举证责任,如果其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它是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前提标准,是对该举证责任分配的局部修正、补充和变通。举证责任倒置在此类诉讼中双方力量的强弱对比悬殊,为实现实体法律公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刑事诉讼 举证责任是指控辩双方在向法院提出自己诉讼主张的同时,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使法官确信其举出的证据事实,能够证明其诉讼主张的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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