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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怎么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2 16:17:04 0人浏览

导读:

敲诈勒索罪在实践中是常见的犯罪类型,敲诈勒索也是很好认定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罪指的是行为人为了达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那么敲诈勒索怎么判刑?请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阅读下文了解。
敲诈勒索怎么判刑
  • 敲诈勒索的判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敲诈的判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周浩。《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符合刑法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团伙抢劫属于共同犯罪,主犯要对所有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至于如何量刑,还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应在哪个量刑幅度内进行量刑,该罪最高刑罚为死刑。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正文: 案情:2002年5月29日的前几日,被告人黄某盗窃高县沙河镇二七村八组王代某家未果,王家传言失窃二、三千元。5月29日晚,被告人黄某到王代某家将王代某叫至邻居其堂兄王正某家,借口几日前系三个贼来偷王家未果,其中一人入屋,而王家却传言失窃二、三千元,另两贼以为入屋之贼独吞赃款而内讧打伤了该贼,该贼不服要找王代某的麻烦,故要王代某拿2000元帮其解决麻烦。王代某先拒绝,被告人黄某即持刀并以王不拿钱会出事相威胁。王代某害怕,准备拿钱时,王代某之子王福某赶来制止,并将钱抓在手中。被告人黄某持刀顶着王福某的下巴进行威胁,后王福某在王正某的劝说下把1000元拿给被告人黄某。被告人黄某又以入屋之贼要1500元为由,又向王代某索得200元后并约定几月后再来拿余款方离去。后王代某要王正某和王福某到黄家看是否有人等着拿钱方知道上当受骗而报案。分歧:审理中,被告人黄某以其认识被害人只是想去骗钱,被害人方...
  • 正文: 今年5月,有嫌疑甲在村里遇见村长于是对村长说:你的儿子在社会上已经被黑社会的人盯上了,说要砍下他的手臂,并且知道了他的学校和他住的寝室还拍了照片。村长听后害怕,甲说没有问题,只要你给我1000块钱我可以帮你摆平。当天村长给了甲1000块。到了下午,甲打电话到村长家说1000块不够,请黑社会吃饭用了,并且还差300块。村长答应给甲300块要其回来后拿钱。晚上,甲回来了,对村长说:300块不够,回来时租车和给黑社会的买烟用完了还要1000块才够,如果不给的话把黑社会的人带到村长你的家里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村长又给了甲1000.甲共找村长要了2000块。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1、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   2000年3月6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雷某某以其女友被告人徐某某曾被被害人徐某强奸为由,纠集项峰等其他8名被告人,欲向徐某索要赔偿费,遂将徐某带至其租来的一辆白色“面的”上。当车行至60米外的一仓库场地,命徐某下车,并对其拳打脚踢,徐某被打至一河沟内。之后,雷等人即称:“要么私了,要么让你吃官司”,并提出要价人民币1万元。徐某无奈,在途中向一酒家孙姓老板借钱不着,便打电话向其父筹款,称有麻烦,需要1万元。雷也通过电话向徐某之父称:私了拿1万元钱来,期间,仍将徐某反锁在“面的”车厢内。在与被害人之父约定碰面地点后,当日下午3时许,雷与其他二被告人至约定地点收取了徐某之父带来的人民币1万元,才将徐某放走。  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无疑已构成犯罪,但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审理中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雷某某等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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