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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诈骗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5 08:46:52 0人浏览

导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碰瓷诈骗罪?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碰瓷诈骗罪
  • 2005年5月8日,被告人李某在某集镇上看见一则寻找失踪小孩的启事,遂起贪念,按照启事上提供的手机号联系被害人何某,谎称小孩在他那里,并要何某按他的要求将2万元钱送到指定地点,否则就让何某见不到小孩。何某一边答应被告人的要求一边向公安部门报了案。经侦查,被告人在取钱时被抓获。

    本案中,对被告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被害人小孩在其处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后只是因为公安部门介入而未得逞,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刑。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虽然采取了虚构事实的手段向被害人索要钱财,但对于被害人来说,小孩失踪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从他内心来说完全可以确信小孩就在被告人处,他答应被告人的要求是在恐惧心理之下迫不得已的行为,并非出自自愿。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特征,而更符合敲诈勒索罪。...

  •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穆晓艳律师。

      1、诉讼诈骗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2、诉讼诈骗行为没有犯罪中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对应性。

      3、诉讼诈骗结果发生主要源于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的局限和受害人举证、质证能力。

      4、诉讼诈骗结果在民事诉讼程序上完全可以避免或者补救,不需要刑事司法介入。

      5、如果诉讼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将破坏民事诉讼制度和导致诈骗罪泛滥。

      民事诉讼中,加害人除了对虚构的事实情形是明知的外,对隐瞒的事实情形往往也是明知的,如果这些行为构成诈骗罪,几乎大部分二审、再审改判的案件加害方都构成诈骗罪。

      因为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存在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既遂等状态,许多案件的加害人只要到法院立案就已经构成犯罪了,即使一方当事人后来撤诉了,那也可能构成中止或者未遂。这必将导致诈骗罪泛滥,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

      综上所述,诉讼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也...

  • 关于盗窃罪与诈骗罪的辨析王晓楠盗窃罪与诈骗罪被同时规定在刑法分则的第5章侵犯财产的犯罪之中,按照刑法分则划分的依据两个罪名侵犯了相同的客体,都侵犯了公、私的财产利益。二者最大的区别应该集中在各自的犯罪手段之上。盗窃罪的手段是秘密窃取,这是学理上的概念,并没有被规定在刑法条文之中,但是这种学理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被广泛接受。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秘密窃取怎么来定义,秘密的标准究竟是从行为人出发还是从行为人的相对方也就是受害人出发,究竟是不为受害人一人所知还是不为把范围扩大到受害人周边的社会整体?我认为秘密窃取的秘密标准是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的,只要是行为人主观认识上认为自己采取的手段是不为人知的就构成了秘密窃取,因为掩耳盗铃也算盗。窃取又是一种什么行为呢?窃取,我认为包括两部分行为,一方面存在着一个禁区进入的问题。盗窃的行为人将自己的行为伸展到一个自己不应该进入的地方,比方说...
  • 你好,对方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但具体数额你可提出异议,同时该行为涉嫌犯罪,即使对方撤诉,也不一定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
  •   诈骗罪是一种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行为,我国对诈骗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那么诈骗罪的数额怎么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诈骗罪的数额怎么认定: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

  •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不同点有:犯罪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   欺诈罪和诈骗罪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的犯罪名称,有很多人认为这两者是同一个意思,但其实并不然。那么,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欺诈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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