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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08:35:56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拆迁房子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那就有非常多的人对于拆迁补偿有诸多疑问,比如对于国家所制定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包括还有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款是多少等。那么,农村房屋赔偿标准?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房屋赔偿标准
  • 房屋的采光权是由一起民事案件所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情况大概是当事人家前的一栋建筑物导致当事人所在楼房没有采光的时候变短,导致生活的不便,由此到法院进行诉讼。那么房屋采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房屋采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软大的增值,或者侵权人所盖的高层建筑物纯粹为了商浅论采光权纠纷中的权利保护品房开发,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2、被侵权人采取补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
  •   政府部门对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时,需要对房屋的屋主进行相应的补偿,包括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临时安置费和拆迁费的补偿、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的家电设备补偿等补偿项目,赔偿数额的大小有相关的赔偿标准,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房屋赔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指对土地上的建筑物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不同的地方对与房屋的补偿标准不同,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标准的具体情形会根据不同的地方有具体的规定办法,但一般情况下赔偿标准由以下内容组成: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一些奖励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核心内容:农村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能否购买农村的房屋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在房地不可分割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交易的对象不仅仅是地上建筑物,还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的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虽未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和抵押,但有关“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以及《土地管理法》之后颁布、生效的《担保法》第三十七“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均反映出立法者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城镇居民转让的立法本意。  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

  •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

  •   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农村地方都施行了房屋拆迁,建设更好的设施。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一般农村房屋拆迁流程怎么走?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 一般农村房屋拆迁流程怎么走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

  • 城镇居民不可以在农村购买房屋。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居民不仅没有购买农村房屋的资格,也不具备在农村建房的资格。就算建造了也属于违法建造,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 城镇居民因为没有农村户口,不能购买农村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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