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民事抗诉的程序

民事抗诉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1:33:57 0人浏览

导读:

在民事案件中,民事检察院再审是指检察院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符合再审情形的,或者违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民事检察院抗诉是纠正民事案件错误的一种纠错程序,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来向大家介绍一下民事检察院的抗诉程序。
民事抗诉的程序
  •   民事抗诉的程序。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请抗诉、抗诉、出庭。

      1.受理

      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机关转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2.立案

      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立案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3.审查

      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应当就民事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原则上不应当进行调查。

      4.提请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   在我国的公检法体系当中,检察院是可以对人民法院所有作出判决的案件提出抗诉的,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抗诉程序与刑事抗诉的程序是不相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案件抗诉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事案件抗诉的程序

      1、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机关转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2、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立案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3、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应当就民事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进行审查...

  •   民事案件可以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新《民事诉讼法》用第208条、209条、210条及211条4个条款,较为系统全面地完善了检察院民事抗诉的程序,新增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模式,确立了“法院纠错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顺位模式,明确了检察院的调查取证权,进一步理清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法院、检察院、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使得“准三审”的民事再审程序更加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意义十分重大。

  •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在制定民事诉讼法时,确立了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权,此后,在行政诉讼法中,又确立了检察机关的行政抗诉权。虽然二大诉讼法对检察机关的民行抗诉权均作了规定,但由于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还没有充分的实践支撑,因此规定的比较简单、笼统,仅仅是一项停留在书面上的理论而已。从那时到现在,时间已往前行走了十几个年头,这十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已顺利地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着经济发展而来的是诉讼案件的大量涌现以及法院审判方式的不断变革。在这种情况下,民行抗诉也从理论走向实践,成为检法二院相互制衡的一个亮点。但是,要想将民行抗诉制度(目前我们通常称其为民行检察监督制度)打造成为一项完善的监督制度,检察机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目前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的问题

      1)现行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规定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

      目前,民事行...

  • 一、抗诉案件是否准许申诉人撤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1条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有权在宣判前要求撤诉,除非案件内容涉及国家社会利益或撤诉有违法律规定。在抗诉案件中,由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涉入,是否允许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撤诉?如果允许是否要经过检察机关同意?检察院涉入民事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代表当事人的任何一方,申诉人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处于自愿状态下撤诉,说明其放弃法院再次审理的诉讼权利,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法院应当予以准许并作出裁定,通知检察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该对当事人撤诉进行审查,如果撤诉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那么法院就会行使职权驳回其撤诉申请,这时法院就充当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再审案件如...

  • 民事抗诉案件要向当事人收费吗? 民事抗诉案件要向当事人收费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民事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与民事当事人的地位大不相同。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86条),即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必须无条件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不应当向当事人收取所谓的保证金或任何其他费用。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8条也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该《办法》所规定的诉讼收费类别中亦无任何收取“保证金”的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民事抗诉的程序。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请抗诉、抗诉、出庭。

      1.受理

      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机关转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2.立案

      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立案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3.审查

      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应当就民事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原则上不应当进行调查。

      4.提请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