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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4:58:25 0人浏览

导读: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 正文: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 正文: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当社会关系被民法调整时,便形成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这种权利和义务又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从而形成了拘束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正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实现其对社会关系调整的职能的。Larentz指出,“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生活关系”这一定义错误地将事实上的东西(生活)与规范性的东西(法律)混为一谈,因为一个法律关系可能与生活关系毫不相干。他本人则将法律关系称为“人与人之间的法律纽带”。这二者至少有一点共同之处,即都认为法律关系(理所当然地)应受到法律规定的调整。在其他方面,传统学说对法律关系的定义,大概只是想说明法律关系能与现实生活相对应。在另一方面,Larentz的定义也有不足之处,这毕竟只是一种比喻而已。此外,这一比喻也不适用于不受任何人限制的所有权。因此,现在他将法律关系表述为与所有权相同,都...
  • 论文关键词: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 工具理性   论文摘要: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核心理论。把握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就能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对于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及民法教学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它是民法的核心和灵魂。国家制定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为根据设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使人们的行为纳入民法调整的法律轨道。民法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研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根据的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研究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各种原因,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规则。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理论的基础,也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把握这个基础和主线,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法律有指导意义[1]。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   通说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在于,因法律...
  •   民事法律行为的七种分类

      (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按主体和意思表示方向的不同)

      单方行为:无须他人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生效

      单方行为又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授权、解除、免除、撤销

      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抛弃行为、遗嘱行为、捐助财团法人的行为

      双方行为:内容相同方向相反,如合同,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多方行为:意思表示方向相同,如订立合伙协议、公司章程,设立公司等法人的行为

      (二)、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按是否需要支付对价)

      无偿行为:赠与、保证、借用、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保管合同、没有约定报酬的委托合同

      (三)、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又称要物与非要物,按是否需要标的物的交付为行为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

      主要的实践性行为:动产质押、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四)、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按是否需要特定形式)...

  •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及情形

      (1)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上无行为能力则导致无效;限制行为能力,导致效力待定;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也导致效力待定;注意婚姻法和继承法上主体的能力有瑕疵,则行为无效,不存在效力 待定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意思表示不自由和狭义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1、意思表示不自由包括:(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般导致可变更、可撤消,但特别情况下导致无效(如婚姻、继承、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狭义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单方虚伪表示――戏谑行为;双方虚伪表示――双方恶意串通;隐藏行为――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导致无效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内容要合法

      违法导致无效,所以无效的行为本质上是违法的

      1、这里的违法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规定。

      2、且需违反的是强行规范中的效力规范才是无效的,如...

  • 正文: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当社会关系被民法调整时,便形成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这种权利和义务又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从而形成了拘束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正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实现其对社会关系调整的职能的。Larentz指出,“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生活关系”这一定义错误地将事实上的东西(生活)与规范性的东西(法律)混为一谈,因为一个法律关系可能与生活关系毫不相干。他本人则将法律关系称为“人与人之间的法律纽带”。这二者至少有一点共同之处,即都认为法律关系(理所当然地)应受到法律规定的调整。在其他方面,传统学说对法律关系的定义,大概只是想说明法律关系能与现实生活相对应。在另一方面,Larentz的定义也有不足之处,这毕竟只是一种比喻而已。此外,这一比喻也不适用于不受任何人限制的所有权。因此,现在他将法律关系表述为与所有权相同,都...
  • 论文关键词: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 工具理性   论文摘要: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核心理论。把握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就能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对于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及民法教学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它是民法的核心和灵魂。国家制定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为根据设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使人们的行为纳入民法调整的法律轨道。民法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研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根据的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研究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各种原因,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规则。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理论的基础,也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把握这个基础和主线,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法律有指导意义[1]。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   通说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在于,因法律...
  • 正文: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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