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债权债务> 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

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09:21:54 0人浏览

导读:

首先,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其次、须有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债务承担合同是以债务的转移为目的的合同,除了应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应当不违反债务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意思。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相关知识。
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
  •   核心内容:免责债务承担是什么?免责债务承担是新的债务人替代了原来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偿还,相对于原债务人来说,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原债务人退出债务关系。法理上对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成立方式、要件以及效力有怎样的规定呢?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免责债务承担的定义

      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

      二、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

      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

      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

      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协议两种。

     ...

  • 免责债务承担的条件:

    1、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2、须有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

  •   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行为。那么,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

      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

      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协议两种。

  •   [摘要]:债务承担按原债务人就所移转的债务是否仍须负责,分为免责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分为全部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和部分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债务承担协议并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承担债务的第三人不享有原债务人的撤销权和解除权。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债权人不同意的,成立履行负担。  [英文摘要]:  [关键字]:免责债务承担、构成要件、效力  [论文正文]:债务承担属债的移转范畴,传统的民法理论将其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移转的债务,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承担人(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的加入。①古罗马法认为“债的关系是特定人之间的关系,不能与主体相分离,故债的当事人不可更改,债权不能让与他人,债务也不能由...

  •   核心内容:免责债务承担是什么?免责债务承担是新的债务人替代了原来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偿还,相对于原债务人来说,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原债务人退出债务关系。法理上对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成立方式、要件以及效力有怎样的规定呢?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免责债务承担的定义

      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

      二、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

      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

      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

      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协议两种。

     ...

  • 免责债务承担的条件:

    1、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2、须有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

  •   [摘要]:债务承担按原债务人就所移转的债务是否仍须负责,分为免责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分为全部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和部分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债务承担协议并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承担债务的第三人不享有原债务人的撤销权和解除权。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债权人不同意的,成立履行负担。  [英文摘要]:  [关键字]:免责债务承担、构成要件、效力  [论文正文]:债务承担属债的移转范畴,传统的民法理论将其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移转的债务,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承担人(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的加入。①古罗马法认为“债的关系是特定人之间的关系,不能与主体相分离,故债的当事人不可更改,债权不能让与他人,债务也不能由...

  •   免责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转让,是指第三人(承担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而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免除其承担债务的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