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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与雇佣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8 10:51:09 0人浏览

导读:

劳务(labour service),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劳务与雇佣的区别的相关知识。
劳务与雇佣的区别
  •   问: 雇佣关系、承揽合同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答:雇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三者的区别从以下两个层面去分析:第一个层面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雇用关系中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定做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

  • 提供劳务和承揽区别在于:1、当事人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以其特有的技能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劳务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区别为: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而劳务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属于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劳务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区别为: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而劳务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属于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现在劳动力市场在不断发展进步,不仅有劳动关系,还有劳务关系以及雇佣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每一种关系都是需要经过认定的,那么什么时候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力市场越发展,劳动关系问题越重要。

      二、什么是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三、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主体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雇佣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

  •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其管理和约束,而雇佣关系中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不具有隶属性。雇佣关系具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双重属性,这是劳动关系所没有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合同区别劳务合同在于: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均是自然人;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中是平等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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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地说,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首先是用工主体不同,内容约定上不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受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一旦发生纠纷,解决的途径也不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主体区别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用人一方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用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体工商户;劳务合同的用人主体则更广泛,除了上述单位外,还可以是自然人或家庭。二是被雇用者的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务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比较宽泛只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行。

      劳动合同在内容约定上要符合《劳动法》规定,必须具备《劳动法》第19条规定的七项条款;劳务合同的约定则可以相对简单,没有劳动合同的要求严格。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可以说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具体如下:

      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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