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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受理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8 11:05:34 0人浏览

导读:

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仲裁受理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劳动仲裁受理地
  •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注意如下问题:

      1、注意申诉时效问题,应当在规定的60日的期限内及时提出仲裁申请。

      2、申请形式上要采用书面形式,按规定提交申诉书,并且要依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不能自己随意选择仲裁委员会。

      关于仲裁申诉时效,《劳动法》规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申请过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最长不超过30日)可以扣除,申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计算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时间,“[page]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同义,也就是指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常理可以推断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要注意的是,"权利被侵害之日"指侵权行为的开始时间...

  • 劳动仲裁一个人受理的,劳动仲裁没有规定人数限制。一方当事人十人以上的,属于集体案件,可以选几名主要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活动,仲裁委员会优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注意如下问题:

      1、注意申诉时效问题,应当在规定的60日的期限内及时提出仲裁申请。

      2、申请形式上要采用书面形式,按规定提交申诉书,并且要依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不能自己随意选择仲裁委员会。

      关于仲裁申诉时效,《劳动法》规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申请过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最长不超过30日)可以扣除,申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计算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时间,“[page]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同义,也就是指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常理可以推断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要注意的是,"权利被侵害之日"指侵权行为的开始时间...

  •   我们都知道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判决的,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争议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一个人受理的,劳动仲裁没有规定人数限制。一方当事人十人以上的,属于集体案件,可以选几名主要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活动,仲裁委员会优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单位不执行劳动仲裁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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