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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法规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9 10:13:21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辛苦所得。是最干净最没问题的一份酬劳。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者还会遇到用人单位进行工资拖欠的情况。那么劳动报酬法规知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报酬法规知识
  •   赔偿金就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4、经济性裁员的;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劳动合同法相比劳动法也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一是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除后一种情形之外,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三是对高收入者的经济补偿金作了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新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的相关规定的相关知识:

      相关条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条款,违法无效。

  •   在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提前规定违约金,那么,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

  • 事业单位的员工能否适用劳动合同法我是一名保洁员,自2006年初受聘起开始在某事业单位从事保洁工作。最近,因福利待遇问题,我与单位发生纠纷。我多次找到单位,要求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但单位领导以劳动法只适用于企业,而不适用于事业单位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事业单位职工工作待遇能否适用劳动法?你所在单位以事来单位不适用劳动法为由不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是错误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虽然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但在第二条它又进一步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依照劳动法执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法确实只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不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之间。但如果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职工之间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
  • 进入一家公司,都会有一个试用期的。试用期是双方相互选择的时候,不仅公司会考核员工,员工也会适应公司。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y2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
  • 试用期辞退不一定赔偿工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才有赔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试用期并不是随时可以辞职的,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不受用人单位任何限制。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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