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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6:06:32 0人浏览

导读:

近似商标侵权是根据如下几方面进行的:1、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或构图、着色、外观;2、商标读音;3、商标含义;4、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即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近似商标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近似商标如何认定
  •   现在有很多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存在,近似商标应该怎么认定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什么是近似商标,近似商标如何认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

      例如:两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图形商标与另一组合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文字商标与另一图形商标所指同一事物、两商标的图形虽不近似但文字读音相同并无法区别其所指事物的、两商标虽然使用不同的文字但其含义相同的,商标设计思想和色彩相近,且整体观察容易混淆的商标。

      二、如何认定商标近似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

  •   商标如果近似的话,可能会构成侵权。那么,如何认定商标近似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认定商标近似,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具体可包括: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判断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前提:被控侵权的地商标和...

  • “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形成的商标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的主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该侵权商标的商品为原注册商标商品有特定联系。 相同或相似商标的认定原则为: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份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 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 上诉人(原审原告):庄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A餐饮有限公司  2007年7月,庄某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受让取得名称为国丰的“国丰+图形”注册商标,组合图案为圆圈形,内部右上角为简体国丰字样,圈中央为竖身朝右弯身鲤鱼,鱼身下方及右面配有波浪,鱼身左面配以麦穗,该商标的国际分类为第42类服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内容为餐馆、住宿,商标专用期限自1997年2月14日起至2007年2月13日止,经续展有效期延至2017年2月13日。后庄某分别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B海鲜酒楼、浙江省平阳县C商务宾馆、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D海鲜饭店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使用范围分别为太原市迎泽区、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江某于1998年3月成立上海南市E火锅酒楼,并于2002年3月20日成立以其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A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饭店招牌为国丰海鲜家常小厨,下面是对应的拼音,招牌左...

  • (一)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三)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四)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近似的判定与 商标相同的判定类似,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近似。具体分为三种形式商标的审查:文字商标的审查、图形商标的审查和组合商标的审查。

  • 那些近似的商标侵权的。但若不影响消费者辨认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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