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08:47:39 0人浏览

导读: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维修。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
  •   所谓的建设工程保修期,指的是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建筑工程可以得到的最低保修期限,这是国务院相关法规所作出的明确规定。此外,保修期一般是从竣工或者交工验收开始计算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期限是多久?下面看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吧!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6.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

      二、什么是建设工程保修期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更名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并推行。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二000年八月二十二日

    发包人(全称):____承包人(全称):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

  • 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二、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三、重大质量事故
  •   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大一笔损失。那么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保修期是多久?商品房认购合同效力如何认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保修期是多久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

      管道堵塞2个月;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

      根据房地...

  •   一项工程的好与坏离不开这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只有合乎质量规定的工程才能够被人们所接受,否则还有可能带来法律的纠纷,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去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主体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主体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识和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规定;

      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

      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7、完善了预制构件...

  •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怎么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简介

      (一)工程造价鉴定的概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鉴定的特征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

  •   核心内容:产品的使用人、消费人因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向生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但是产品质量索赔是否有时效?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

      (5)运输者、仓储者...

  •   购房者在收房验收时,有些房屋的质量问题还不能显现出来,而在入住以后一段时间才发生问题,这时我们要清楚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的保修期。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新房的保修期从何时起算?许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显然不够准确。房屋的保修期不像一般商品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 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

  •   【建筑法】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