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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代理与行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5 10:35:29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间接代理与行纪,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由被代理人所承受的代理制度。针对间接代理与行纪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间接代理与行纪
  •   核心内容:间接代理与行纪有什么不同?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但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受;而行纪则是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商业行为。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间接代理与行纪的不同。

      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由被代理人所承受的代理制度。

      行纪是指经纪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间接代理与行纪的不同之处:

      一、两者主体不同。

      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二、两者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

      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

  •   一、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

      代理制度同整个私法领域一样存在两大法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分野。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一)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代理法的理论基础是区别论()。所谓区别论,是指把委任(,即作为内部关系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合同)与授权(,即作为外部关系的代理人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缔约的权力)的概念严格区别开来。区别论的核心是,尽管本人在委任协议中对代理人的权限予以了限制,但是此限制原则上并不产生对第三人的拘束力。

      ×立足于区别论基础之上的大陆法系详细区分了各种代理概念,分析了实践中产生的各种不同形式的代理人,严格地界定了它们的权限。以代理人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商事活动为准,大陆法系把代理划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但是,严格说来,大陆法系民法所称代...

  •   第一,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

      这是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最重要的区别,受托人虽然接受委托,但不将其代理身份告知第三人。对第三人来说,他直接与受托人打交道,而与委托人没有任何关系。间接代理的这个特征,使得第三人在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视受托人为合同当事人,受托人也将自己置于合同当事人的地位,而不是代理人。在这里,委托关系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一种内部关系。

      第二,严格区分两层法律关系,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为的后果不是直接归于、而是间接归于委托人。

      所谓间接,是指先由受托人自己对第三人承担一切后果,再由受托人将这些后果转移于委托人。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行为的后果最终由被代理人承担;其次,后果的归属不像代理那样直接归于委托人,而是经由受托人移转给委托人。

      第三,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委托人不能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

  •   法律是一个专业知识性十分强的领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着十分完善的法律系统,就是为了避免有人钻法律的空子去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又正是因为法律的专业性,在很多时候面对法律问题我们都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员帮助我们。那么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权限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从三个方面为您讲述。   一、怎么成为一名律师   首先您应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这个条件以后你可以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以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然后凭此证书申请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后首先需要进行实习考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实习鉴定书一份   2、 实习登记表三份   3、 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证书复印件一份   4、 案卷抽查(4个案卷)   5、 指导律师各阶段(季度)考核鉴定记录(原件)一份、实习大纲(原件)一份   6、 实习律师证原件上交   实习考核结束后可以向司法局申请执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勇军律师。

      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

      1.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2.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帮助。

      3.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4.代理律师告知被害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申请回避,并协助被害人行使此项权利。

      5.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依法指导、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

      6.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与公诉人互相配合,依法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代理意见与公诉意见不一致的,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独立发表代理意见。

      7.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收...

  •   核心内容: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可以分为哪些种类?不同种类的诉讼代理人有哪些不同的特点?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下面法律快车民事诉讼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诉讼代理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一、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权随监护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监护权的消灭而消灭。

      法定代理权为全权代理。

      二、委托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的范围:(意见第68条)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2、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意见第69条)

      3、委托代理人后,本人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

  •  在民法中,代理是与自理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民事主体通过他人代为办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方式。根据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还是以代理人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将代理分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本文就这两种代理形式的有关问题进行比较探析,以全面理解和掌握我国代理制度的内涵。

      ?ヒ弧⒋?理在法律上的体现

      ?ジ?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人只有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第三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责任才由被代理人承受。所以我国《民法通则》只规定直接代理这种代理形式,没有间接代理形式的有关规定。但我国在单行法律及行政规章中确立了间接代理制度,原经贸部1991年8月29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度的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第15条进一步规定:“受托人根据委托协议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并应及时将合同的副本送达委托人。受托人与外商修改进出口合同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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