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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代理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0:32:58 0人浏览

导读:

想必有许多网友已经觉得代理这个词语无处不在,似乎身边无论是微商还是代购都有着代理的工作,还有的收取一定的会费,估计大家也对此不感到陌生,那么,各种各样的工作类型所具备的代理性质是相同的吗,直接代理有哪些类型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直接代理有哪些类型
  •   核心内容:外贸代理有哪些类型?按照委托人授权的大少分为总代理、独家代理、一般代理。代理有什么特点?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不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销售代理协议有哪些内容?代理商品和地区,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等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代理(Agency)是许多国家商人在从事进出口业务中习惯采用的一种贸易做法。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享有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承担相应的义务。

      一、代理的种类

      在国际贸易中的代理业务是以委托人为一方,独立的代理人为另一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区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资金从事业务活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代理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按委托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

      (一)总代理

      总代理是委托人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他有权代表委托人从容一般商务活动和某些非商务性的事务。

      (二)独家代理...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股权转让会有哪些类型,会分为几类呢?你又是否知道如何划分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您带来了关于股权转让有哪些类型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二、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

  •   核心内容:商品检验有哪些类型?按检验目的不同,分为生成检验、验收检验和第三方检验。接受检验商品的数量不同,可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和免于检验等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商品检验的类型。

      商品检验是指商品的产方、买方或者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借助于某种手段和方法,按照合同、标准或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惯例,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安全及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出合格与否或通过验收与否的判定或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避免或解决各种风险损失和责任划分的争议,便于商品交接结算而出具各种有关证书的业务活动。

      类型

      按检验目的的不同,通常可分为生产检验、验收检验和第三方检验等三种

      1、生产检验:又称第一方检验、卖方检验。是由生产企业或其主管部门自行设立的检验机构,对所属企业进行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产品的自检活动。目的是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保证质量,维护企业信誉。经检验合...

  • 接受咨询任务,做好咨询计划接受委托方的决算咨询任务后,要积极主动的听取委托方的相关情况介绍,毕竟这是第一手决算资料。然后做好咨询计划,上报委托单位。决算审计咨询计划要包括审计本工程的项目组成成员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拟审核的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计划安排中各流程的时间安排要合理,也要考虑委托方配合工作的时间。接收审计资料,做好清单及信息表建立与项目单位的工作联络关系并且要求项目单位提供评审相关资料,根据拟定的工作计划时间安排,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补充完善资料,如在拟定时间不能提供完善资料,也要烦请项目单位纸质版回复不能提供的原因及预计在什么时间能提供,这样就可以为审计工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决算审计工作,而向委托方提出延期或中止申请提供资料。当然在接受资料的时候要做好资料清单,并做好决算审计各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信息表。熟悉审计资料,进行初步审计将相关图纸、资料发放给各专业工程师,熟悉了解图纸...
  • 表见代理包括授权表示型的表见代理,权限逾越型表见代理,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现实生活中侵权行为很多,其中不乏共同侵权行为。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哪些类型。那么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哪些类型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哪些类型?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

      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各自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虽然不具有共同侵权行为主观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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