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论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要求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予以拒绝或不予答复的;要求依法发给抗恤金而不依法发给的,在这些情况下,可对相应行政主体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列举的行政不作为,一般认为侵犯相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不作为,除涉及国家行为、抽象行为、内部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行为的有关事项外,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不作为。
一、行政不作为的分类。
二、行政不作为的特征:1 、消极性;2 、违法性;3 、程序性;4 、非自由裁量性;
三、行政不作为的构成:1 、主体必须是行政出事;2 、主体具有作为的行政义务;3 、行政主体有履行行政义务的可能性;4 、行政主体在客观上具有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义务的事实。
...
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包括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通过对近几年来我院审理的行政不作为案件分析,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
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
3、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人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无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行行政义务。
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如...
论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要求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予以拒绝或不予答复的;要求依法发给抗恤金而不依法发给的,在这些情况下,可对相应行政主体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列举的行政不作为,一般认为侵犯相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不作为,除涉及国家行为、抽象行为、内部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行为的有关事项外,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不作为。
一、行政不作为的分类。
二、行政不作为的特征:1 、消极性;2 、违法性;3 、程序性;4 、非自由裁量性;
三、行政不作为的构成:1 、主体必须是行政出事;2 、主体具有作为的行政义务;3 、行政主体有履行行政义务的可能性;4 、行政主体在客观上具有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义务的事实。
...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执行案件申请复议有何规定?当对执行裁定不服时,当事人可如何救济?本文详细解读了执行案件申请复议的相关规定,包括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异议审查与流程、以及复议申请的法
当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如何起诉?本文详细解析起诉流程,包括撰写起诉状、提交法院、准备证据及请律师咨询等步骤。教你如何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确保抚养费得到合理支付。
警察查个人信息是否违法?根据法律规定,警察私自查询他人信息是侵权行为。警察查询信息需遵循法律界定,违规者将承担法律后果。本文详细解读了警察查信息的法律规定和后果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