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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1:03:50 0人浏览

导读:

国际避税地通常是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或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那么国际避税地?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国际避税地
  •   1、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一国以至于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

      李九龙教授主编的《国际税收》一书中,将国际避税界定为:“国际避税就是指跨国纳税人或征税对象通过合法方式跨越税境,逃避相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管辖而进行的一种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在此我们引进了税境这个新的概念,它是指一国税收管辖权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界限,是有关税收管辖权实施范围的理论概括。当国际避税发生时,就意味着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已从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控制范围转移到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控制范围之内,而后一个范围,为它提供的是更为良好的税收待遇,使之承受的税收负担为零或低于在前一个范围内承受的税收负担。由于在各国...

  •   国际避税实际上是国内避税和涉外企业避税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它与国内避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他们使用的手段和要达到的目的来看,两者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国际避税行为主体是跨国应纳税人,其避税行为不仅跨越了税境,而且一般都涉及到两个国家以上的税务机关,有关国家的任何一方往往都很难做到“应收尽收”。因此,国际避税较之国内避税和涉外企业避税更为复杂。   随着人们收益的日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以及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负的上升趋势,跨国纳税人来自国际逃税和避税的潜在收益也随之增加,因而国际税收领域内的避税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当一些高税国发现自己的财政收入顺着有形和无形的漏洞流出时,各种反避税措施便应运而生。但是,精通国际税务的职业税收顾问们仍能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为纳税人避税打开新的通道。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规的漏洞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
  •  各个国家和地区往往在不同的税种,或一些特定的区域都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能称之为避税地的地方,一般要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保持政策上的稳定。这是国际避税地的前提条件。政策上的稳定性必须要有政治上的稳定性、税收政策和制度上的稳定性做前提保证。近年来,巴拿马和直布罗陀由于政局不稳,大大减弱了吸引外国投资的能力。

    二是税收负担低。这是国际避税地最重要的条件。税收负担越低,对投资者越具有吸引力。如我国的香港几乎不征流转税,澳门的税收负担也很低,所以这些地方成为投资者的乐园。而摩纳哥于1963年屈服于法国政府的要求,放弃了低税收负担水平的税收策略,结果一夜之间就再也无法吸引那些过去曾对它产生过浓厚兴趣的投资家了。

    三是相对完备的配套设施。对于营造一个富有吸引力的避税地来说,良好的地理位置,方便快速的交通条件,安静优越的自然环境,现代化、高效率的电讯设...

  •   二手房交易避税的方法

      一、签定阴阳合同,作低房产交易价格

      在签订售房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协商后虚报成交价格以达到少缴税费的目的。虚假购房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此种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一旦买房人再次转让房产,将面临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较大,相应税费被拉高的问题,实际上得不偿失。此外,买方如果坚持以合同价为依据支付购房款,卖方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可能因此产生纠纷甚至诉诸法院。

      二、先订立合同,后房产过户。

      表现为:买卖双方协商好房价后,卖方先将房产证交付买方或者通过公证,买方付清绝大部分房款后,卖方以交钥匙等形式向买方转移房产,等房产证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以此规避有关税费。

      二手房交易专家张仁藏律师认为:这种做法表面上看似合理,公证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实则不然,交易风险极大。原因如下:

      1、 存在一房多卖的风险。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 ①避税筹划方法 a.转让定价筹划法,即在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各方为了达到整体税负最小化,采用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类似于经济组织内部核算的价格,转让相互间的产品、劳务、信息、技术、特许权、费用等,从而实现规避税负的目的。 如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可以利用商业环节的税负低于生产环节的特点,采用低于市场的价格将货品出售给商业企业,以减少生产企业的销项税额,降低其税负,至于货款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返还。 b.人的流动筹划法。人的流动按其主体的法律地位分为自然人流动和法人流动;按其是否发生物理上的位移分为空间流动和身份改变。人的流动筹划法即自然人或法人通过空间的位移或身分的改变以实现其规避税负目的的筹划方法。 在具体的筹划过程中有四种类型即自然人或法人的空间位移和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改变。例如,各国在评价法人是否为居民纳税人的标准不一,有的以注册地为标准,有的以主要业务收...
  • 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借款。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要从海外的金融机构借入资金,但如果向一个与跨国公司居住国无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借款,跨国公司所在国对跨国公司支付给境外贷款者的利息可能就要征收很高的预提税。跨国公司可通过它在第三国设立的中介公司(conduit company)从境外贷款者借入这笔资金,而避免负担这笔利息预提税。   中介国际金融公司要胜任这项工作,其所在的第三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与跨国公司所在国有国际税收协定,而且中介国际金融公司能够利用这个协定所规定的互惠条件,使跨国公司所在国对向其支付的利息免征或征收很少的预提税 ;对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向境外贷款者支付的利息免征或征收很少的预提税 ;在对中介国际金融公司课征所得税时,允许其把向境外贷款者支付的利息作为费用项目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以便使中介国际金融公司不会因这笔转贷业务而缴纳过多的所得税 。  ...
  •   1、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一国以至于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

      李九龙教授主编的《国际税收》一书中,将国际避税界定为:“国际避税就是指跨国纳税人或征税对象通过合法方式跨越税境,逃避相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管辖而进行的一种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在此我们引进了税境这个新的概念,它是指一国税收管辖权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界限,是有关税收管辖权实施范围的理论概括。当国际避税发生时,就意味着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已从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控制范围转移到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控制范围之内,而后一个范围,为它提供的是更为良好的税收待遇,使之承受的税收负担为零或低于在前一个范围内承受的税收负担。由于在各国...

  •   国际避税实际上是国内避税和涉外企业避税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它与国内避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他们使用的手段和要达到的目的来看,两者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国际避税行为主体是跨国应纳税人,其避税行为不仅跨越了税境,而且一般都涉及到两个国家以上的税务机关,有关国家的任何一方往往都很难做到“应收尽收”。因此,国际避税较之国内避税和涉外企业避税更为复杂。   随着人们收益的日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以及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负的上升趋势,跨国纳税人来自国际逃税和避税的潜在收益也随之增加,因而国际税收领域内的避税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当一些高税国发现自己的财政收入顺着有形和无形的漏洞流出时,各种反避税措施便应运而生。但是,精通国际税务的职业税收顾问们仍能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为纳税人避税打开新的通道。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规的漏洞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
  •  各个国家和地区往往在不同的税种,或一些特定的区域都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能称之为避税地的地方,一般要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保持政策上的稳定。这是国际避税地的前提条件。政策上的稳定性必须要有政治上的稳定性、税收政策和制度上的稳定性做前提保证。近年来,巴拿马和直布罗陀由于政局不稳,大大减弱了吸引外国投资的能力。

    二是税收负担低。这是国际避税地最重要的条件。税收负担越低,对投资者越具有吸引力。如我国的香港几乎不征流转税,澳门的税收负担也很低,所以这些地方成为投资者的乐园。而摩纳哥于1963年屈服于法国政府的要求,放弃了低税收负担水平的税收策略,结果一夜之间就再也无法吸引那些过去曾对它产生过浓厚兴趣的投资家了。

    三是相对完备的配套设施。对于营造一个富有吸引力的避税地来说,良好的地理位置,方便快速的交通条件,安静优越的自然环境,现代化、高效率的电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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