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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08:52:16 0人浏览

导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那么,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   在我国雇佣关系一般是属于我国劳动法的其中一种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的时候,因为一些事故遭受人身受损的情况下,那么对于雇主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

      构成工伤的条件:

      (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

      (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

      (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

      (四)地点方面:必须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

      (五)原因方面:必须是工作原因。

      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

      二、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俊哲律师。

      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调整,因此不能适用。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通则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

      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劳务关系的雇主不限于用人单位,也可能是个人,雇工不限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等。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劳务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来索赔。但如果受害人有工作单位的,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但认定为工伤的,不能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的前提,劳动关系指的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要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认定的,那么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其一,隶属关系。即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劳动者从属于用人者,在用人者的指挥、控制下进行劳动,劳动者成为用人者组织中的一个部分,成为劳动关系。

      其二,有劳动行为的给付。只有劳动者在客观上有劳动行为的付出,双方之间才产生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也正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合同无效之劳动关系的重大区别所在:劳动合同在订立后未实际发生用工之前被确认为无效,则双方之间并不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其三,欠缺书面形式。事实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唯一区别在于一纸劳动合同。法定书面形式的欠缺使得劳动者与用人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变得不明确,在双方无争议...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劳动者维权时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如果有劳动合同的话一切都好说,但是没有劳动合同又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这一问题。

      认定劳动关系,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 自杀或自残是一种不珍惜自己生命与身体健康的行为,不值得提倡。自杀或自残的当事人自身是有过错的,因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自杀或者自残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2007年12月30日,王某经人介绍到某建筑公司上班。2008年5月,王某工作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致身体多处受伤。2008年7月,建筑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由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某6万元。此后,该协议履行完毕。事后,王某认为自己享受的待遇大大低于法律规定,2008年10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仲裁委审理后,建筑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建筑公司认为,就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补偿问题,王某已与其达成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应视为王某已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而法院则认为,建筑公司与王某达成且履行的协议是在王某未确定伤残性质及等级的情况下作出的,不能认为王某已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只能认为是对王某的补偿协议。

    评析:工伤保险待遇是受伤职工所享受的法定权利,是国家为保障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职业康复而设定的一种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 一般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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