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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的账务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1:19:01 0人浏览

导读:

股权有时候会经常发生购买现象。随之也会有一些列问题出现,大家也会比较担心债务的处理。股权收购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关于股权方面的知识。
股权收购的账务处理
  •   小C:我公司出资1000万元,收购了B公司的全部股份,他们的实收资本只有500万元,那么我们是把钱直接给股东(全部是自然人股东)还是转给B公司,我单位是不是要代扣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呢?账务要怎么处理呢?

      唐老师:从原理上说,你公司是从股东手中购买其所持有的股权,对于股东个人来说是转让股权(税法上属于财产转让),所以相应价款应直接支付给股东。但由于金额较大且股东属自然人,所以也可以先转给B公司过渡一下,留下资金流转轨迹,但一定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相应的约定,包括明确付款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事宜,以避免税务风险。

      按规定,个人所得税理应由你单位代扣代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   资产收购的账务处理

      资产收购简单的说,就是A公司卖资产给C公司,一般资产收购和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没有区别,以转让价减去计税基础作为财产转让收入。

      财税[2009]59号规定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这里的资产应当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股权等非货币性资产,而不包括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

      【例】 A公司以本企业20%的股权(股本1000万,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C公司某固定资产生产线(计税基础1000万元,公允价值 6000万元)C公司资产650...

  •   核心内容:股权收购的会计处理怎么办?股权收购的会计处理包括收购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被收购企业的会计处理。收购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合并准则进行账务处理。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收购的会计处理。

      1、收购企业的会计处理

      由于股权收购的目的是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收购方应当依据企业合并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1)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额的,调减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 公司倒闭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分配破产财产,完成清算,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归于消灭。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完毕后公司已不存在,股权随之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收益性股权融资如果是依法进行的,是不违法的。股权融资是指公司的股东通过转让公司的部分所有权,获得他人的资金投入,来使公司总股权额增加的一种融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都属公司收购行为。二者具有各自的特点:

      1、主体和客体不同。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2、两者的负债风险不同。股权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但因为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对于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在收购时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而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情况一般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法定责任,如环境保护、职工安置外,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因此资产收购关注的是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

      3、两者还存在税收方面的差异。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

  • 公司股权是可以用来投资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货币投资的非货币形式,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都可以投资,股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所以股权可以用来投资。

    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允许投资人以股权出资,是能够丰富股权权能,通过激活股东已往投入到公司所形成资产,增加股权利用的渠道,同时降低转让的交易成本,有效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促进投资。

  • 股份转让协议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 (甲方)住所:受让方: (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南平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共 元出资额, 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第二条 保证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3,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

  • 法律并未规定股权是否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同时对于股权转让的价格,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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