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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出资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08:55:01 0人浏览

导读:

公司设立出资方式是,以货币出资的形式和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作价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但是,出资人不能使用法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出资。那么公司设立出资方式?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公司设立出资方式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足额存入准备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帐户或基本账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对于实物出资,一般应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

  •   核心内容: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四种出资方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

  •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   1 发起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对发起人出资方式的规定,采取了具体列举与概括规定相结合的方式,以避免列举不全修订前的《公司法》对出资方式的规定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是否可以用《公司法》列举的出资方式之外的方式进行出资,有不同理解。这次修改公司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即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也可以用具有经济价值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股东出资不实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你又是否知道如何划分的呢?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会为您带来了关于股东出资不实怎么维权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一、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人合性较强的企业形态,股东与股东之间基于信任通过协议的形式将彼此牵连在一起。当一个股东不按承诺缴纳出资时,信任关系被破坏的同时也给其他已经完全履行义务的股东带来风险。当债权人面临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时,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让公司的股东为其债权买单,而且公司法也明确给于了债权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有股东出资不实时,可以主张其他股东在该股东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种状况导致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实际出资股东可能会获得比出资不实股东更低的利益而承担较高的风险。二、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
  •   为了取得相应的股份,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时候会要出资。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包括哪些?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

  •   当今社会,我国的市场经济活力十足,从改革开放以来成立的公司数目不可胜数。有限责任公司是其中比重较大的类型,这其中就涉及到了股份转让的事情。那么,今天小编就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

      股权转让本质属于权利的买卖,股权交易通过合同之债的法律关系实现最终的权利转移,即“债权行为—股权变动”的关系,股权转让合同就是股权转让的基本形式。股权转让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同时因为股权自身的特性还要受到公司法的调整。

      转让人与受让人基于股权转让的合意达成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时,合同即能成立。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一般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但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批准或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只有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批准或登记之后合同才能生效。

      二、其他情况

      在国有法人股的转让中,因属于国有资产必须经过...

  • 公司股东出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等。理论上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的物条件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根据《公司法》七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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