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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药费报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09:45:30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那么工伤医药费报销?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工伤医药费报销
  •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日趋提升。对于社会福利,我国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工伤医疗费报销的现象已经不再稀奇,关于工伤医疗费报销您了解多少呢?对于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有哪些呢?那么,接下来就是带来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一、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行。2、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
  •   工伤医疗费报销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   企业购买了工伤保险之后,若职工发生工伤意外,那么就可以在工伤认定后获得一笔工伤医药费赔偿,也就是工伤医药费的报销,那么这个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带来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工伤医疗费予以解决,而是应当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   企业购买了工伤保险之后,若职工发生工伤意外,那么就可以在工伤认定后获得一笔工伤医药费赔偿,也就是工伤医药费的报销,那么这个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带来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工伤医疗费予以解决,而是应当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 职工如果受到工伤需要做出相应的治疗,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而这个医疗费大部分都是可以报销的。可报销是有范围的,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报销?哪些不在报销范围内?超出报销范围怎么办?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医疗费用超出报销范围由谁来承担的详细内容吧。一、工伤医疗费用超出报销范围由谁来承担1、《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该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险条例,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职工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目前该条例并未明文宣告失效。2、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 工伤住院有时间限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首先,大家都知道因为工伤受伤害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伤需要住院,这时住院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意味着过了规定的住院时间,可能就需要当事人正常工作了。那么有关工伤住院有时间限制吗的相关内容,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继续带来讲解。

      一、工伤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1、工伤住院时间是有限制的。

      2、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的,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能超过12个月。

      3、所以工伤医疗期多久,依据实情而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

      1、本人工资一般参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如果无法确定就参照当地社平工资。

      2、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按照单位出公差伙食补贴的70%。

      3、护理费得有医院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由护工护理的出具护理费发票就行,如果由家属护理的出具家属的工资证明,如果以上两项都没有则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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