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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服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0:14:16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那么工伤认定不服起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工伤认定不服起诉
  • 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其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通常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公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一旦发生工伤,如果伤情较为严重的,需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伤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工伤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可以依据《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设立的工伤认定办申请认定工伤,然后向工伤办申请。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 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时候,这个鉴定程序并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按照鉴定的内容交纳一定的费用。此时,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钱由谁出?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员工工伤鉴定钱由谁出?一、员工工伤鉴定钱由谁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
  • 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其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不是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比如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的,即使无法认定工伤,当事人依旧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所以不是工伤也可以做伤残鉴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 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4.4 致残等级划分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4.5 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之后是需要对工伤伤残做出鉴定的,只有在做出了鉴定之后才能进行相关的赔偿,那么在我国工伤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伤情鉴定,也就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一般情况下是由县一级或者以上的公安机关法医进行鉴定,鉴定是不收取费用的。

      有一些地区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而且鉴定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委托,费用也是由公安机关负担。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按劳动能力鉴定单位的要求缴费,一般是300元左右。

  • 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对不予受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公司和职工都享有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有司法救济的途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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