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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假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0:38:11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假是指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工资照发。因此工伤假期就是指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停工进行治疗并保留薪资的期限。 那么工伤假知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假知识
  •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部分1、我国现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有哪几种?企业可否自行决定实行何种工时制度?答:我国现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我国实行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个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企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
  •   如果有一天,我们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了,那么在修养康复时对假期的时间有什么规定?规定的期限与工龄有联系吗?还有就是如果请工伤假时,对于薪资又是怎么个算法?有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呢?如果没有,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工伤假的规定。

      一、工伤假的规定

      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

      2、就诊医院出具的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

      3、实际住院治疗的时间。

      4、工伤职工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的性质。

      5、工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

      6、工伤职工本人的意见。

      7、对工伤员工的治疗和工作有影响的其他因素。

      8、工伤假期的期限不少于住院的期限,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少于医生建议休息的期限。

      9、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工伤假期时,应当以所在事业体医院(其中球场员工为主题医院)核定的假期为准。

      10、医院应该根据工伤职工是否需要住院分别核定其工伤假期。如果不需要住...

  •   什么是工伤?工伤事故要件是怎样的?工伤事故赔偿条件又是怎样的?工伤是指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一、工伤事故要件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

      (一)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参照工伤事故条例另行规定。

      (二)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实施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

  •   我们在工作中如果出现工伤问题,首先需要进行鉴定,受理审查出具工伤认定书之后再申请赔偿。那么,工伤受理了就是工伤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工伤受理了不代表就是工伤,认定工伤一般需要一个过程,先受理,在审查,再出具认定书。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乌鲁木齐市电业局的职工李雪明,2年前发生意外被认定为工伤。后出现很多不适症状,经鉴定这是外伤后留下的综合征,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劳动局)再次认定这也属于工伤。电业局不服认定结果,将劳动局告上法院。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李雪明头外伤后综合征属于工伤。5月29日,判决已生效。  庭审中,双方针对后遗症是否与第一次的工伤有关、事隔2年后能否再次认定工伤2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2003年7月,李雪明在施工中不慎掉入电缆管中,后就诊于乌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诊断为骨折,其他部位未见异常。同年11月,电业局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认定工伤,李雪明被认定“右足舟状骨骨折”为工伤。  病愈后,李雪明总是感到头疼、头晕、肢体麻木等。他向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称他在工伤中头部受伤造成精神障碍。2005年7月,自治区人民医院给李雪明出具伤情鉴定:“...

  •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问:

    我有一朋友,因工作办事与同事途中遇交通事故(朋友坐在自行车后座,他的同事骑车),被一辆小货车从后面撞上,非常严重(全部内伤),现康复出院。交通事故认定已出机动车和骑自行车各占50%责任。我的朋友没有责任,伤残认定为9级。现在法院正在审理中。 问题: 1、由于朋友的骑车同事占50%责任,那么有50%的赔偿因该由他的同事负责,但是他的也是打工的,可能无能力支付,那么可否申请由他的公司承担骑车同时应该赔偿部分(具体应怎样申请和程序)? 2、由于因公事外出,那么同样也属于工伤,那么应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3、工伤赔偿的标准怎样计算?是否就是与法院判决交通事故赔偿相同的?如果不是因该有哪些项目? 4、由于住院期间机动车主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医疗费用?答:1、如果发生事故是属于职务行为,可以起诉单位,对方有保显得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2、工伤到劳动局申请; 3、看一下《工伤保...
  • 员工异地遭受工伤是可以享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单位在哪一地区参加了工伤保险,就在哪一地区进行工伤申报认定。

    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以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赔偿。

  •   工伤指的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只有发生如下情形的,才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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