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合同纠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7:27:18 0人浏览

导读: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也是一种特殊买卖,其根本特征在于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不是一次性支付价款,而是将价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下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知识。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其应当交付的合同总价款,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

  •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魏某毅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吴某林诉被告魏某毅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魏某毅的一审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庭审情况,依据事实及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主张已向被告支付80万元(购房款)的证据严重不足。而客观事实亦是原告根本未向被告支付80万元。

      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应充分举证证明其已向被告支付80万元购房款,否则举证不能或举证不足其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原告除持有了一份预先书写好存放于“中间人”马红秋手中的一份收条外(该事实接后详细阐述分析),其外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其是否支付80万元、是如何向被告魏某毅支付这80万元的。在法官及被告多次要求其说清的情况下,原告方才毫无依据的说其帮“中间人”马红秋偿付了相应款项的债务。显然,原告不能说明...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其应当交付的合同总价款,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其应当交付的合同总价款,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

  •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魏某毅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吴某林诉被告魏某毅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魏某毅的一审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庭审情况,依据事实及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主张已向被告支付80万元(购房款)的证据严重不足。而客观事实亦是原告根本未向被告支付80万元。

      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应充分举证证明其已向被告支付80万元购房款,否则举证不能或举证不足其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原告除持有了一份预先书写好存放于“中间人”马红秋手中的一份收条外(该事实接后详细阐述分析),其外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其是否支付80万元、是如何向被告魏某毅支付这80万元的。在法官及被告多次要求其说清的情况下,原告方才毫无依据的说其帮“中间人”马红秋偿付了相应款项的债务。显然,原告不能说明...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其应当交付的合同总价款,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其应当交付的合同总价款,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

  •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魏某毅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吴某林诉被告魏某毅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魏某毅的一审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庭审情况,依据事实及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主张已向被告支付80万元(购房款)的证据严重不足。而客观事实亦是原告根本未向被告支付80万元。

      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应充分举证证明其已向被告支付80万元购房款,否则举证不能或举证不足其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原告除持有了一份预先书写好存放于“中间人”马红秋手中的一份收条外(该事实接后详细阐述分析),其外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其是否支付80万元、是如何向被告魏某毅支付这80万元的。在法官及被告多次要求其说清的情况下,原告方才毫无依据的说其帮“中间人”马红秋偿付了相应款项的债务。显然,原告不能说明...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