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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的定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1:14:44 0人浏览

导读:

恶意欠薪是指企业或者雇主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恶意欠薪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那么恶意欠薪的定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恶意欠薪的定义
  • 大多数人在公司工作,到了每个月的特定的时间,都会根据这个月的工作时间,来发放这个月的相对应的工资,因此工资是每个员工都必须保障的相关权利,一旦公司未发放工资,就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就会需要承担相关责任,那么今天一起来看看相关的知识内容吧!近日被汉能拖欠薪资、断缴公积金社保的数百名离职及在职员工齐聚汉能总部维权讨薪。但连续三天的谈判结果并不理想,多位离职或仍在职员工表示,汉能再次开出多张“空头支票”,汉能系实际控制人、前首富李河君始终未现身谈判。今天就来看看汉能系持续欠薪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一、汉能系持续欠薪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
  •   在工作中对于恶意欠薪行为一直是劳动者关心的,那么,恶意欠薪处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欠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1.对于恶意欠薪的行为,目前已有相关的法条进行规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该条文将支付令引入了欠薪案件中,赋予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预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没有过错的,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
  • 虽然恶意欠薪这种现象让人很反感,但是生活中对于这种现象也是很常见的,劳动者苦苦讨薪却无果,只能提起诉讼。那么恶意欠薪罪怎么认定?恶意欠薪罪判刑还要还钱吗?恶意欠薪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恶意欠薪罪怎么认定根据2013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欠薪罪的“薪”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由此可见,欠薪的“薪”范围很广,基本包括用人单位所有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年终奖、提成、绩效工资等项目,而不仅仅指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劳动者因单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获得股票分红、期权奖励等一般不列入“薪”的范畴。二、恶意欠薪罪判刑还要还钱吗...
  •   恶意欠薪入罪的议题由来

      2009年11月,杭州风格服饰有限公司业务主管王鸿丽为了要回自己4.6万元的提成工资,遭到公司总经理等人的殴打辱骂;2010年年初,28岁的农民工高志强为向老板讨要70元工钱,被包工头叫来的人追打,右侧肾脏主要血管破裂,肾脏被切除。

      连续两起恶性事件引起社会热议,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随后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以惩处并有效遏制恶意欠薪、欠薪逃匿、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恶意欠薪入罪的议题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执法检查组赴深圳市检查《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时,深圳市有关部门就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之后针对因欠薪而发的恶性事件,人大代表、劳动部门的官员以及部分学者多有动议。

      当前法律体系对欠薪规制的缺失

      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

  • 恶意是指没有尽到最低的法律义务,如果没有尽到最低的法律义务,就推定为恶意。与实践中的恶意有所不同。恶意一般属于民商事领域。

    恶意欠薪当然也属于民商事领域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判。如果一方当事人也拖欠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不履行义务者上黑名单,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不能再高消费。

    恶意欠薪的立案条件,是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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