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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标准如何划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11:19:43 0人浏览

导读: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那么独生子女标准如何划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独生子女标准如何划定
  •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   核心内容:独生子女按下列确定标准有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独生子女确定标准。

      独生子女按下列确定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

  •   核心内容:独生子女的认定标准时怎样的?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即是独生子女。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视为独生子女:

      (一)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

      (二)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三)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具体事宜请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

      相关知识拓展:

      独生子女的确定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夫妻双方只...

  •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对象

      1、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奖励金额:每对夫妻按每年6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独女户按每年240元发放。

      2、独生子女费奖励对象:

      (1) 生育史:①生育过两个孩子,但第一个孩子生育后死亡的,生育第二个孩子存活的;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③所生子女属非婚生育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做为正常统计对象;

      (2) 孩子年龄时限止不满14周岁;

      (3) 已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 平庄村户籍的农民。

  •   核心内容:独生子女按下列确定标准有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独生子女确定标准。

      独生子女按下列确定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曹成律师。以下为你解答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新规。根据继承法新规,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除非父母提前立了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会开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那么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

  • 对于是独生子且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每月发放保健费30元;对于是独生女且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每月发放保健费40元。不同的地区对此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需要参考所在地的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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