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案

承揽合同纠纷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7 09:00:35 0人浏览

导读:

承揽合同就是我们生活中常说的因定作而签订的合同,这种加工定作合同我们在法律上称为承揽合同。那么承揽合同纠纷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承揽合同纠纷案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中国A集团B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C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周光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3年12月7日,原、被告签订《2003年上海黄页广告销售合同书》(以下简称《销售合同书》)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在《2004年版上海R》(以下简称《R》)上刊登企业广告,总计金额16,713.50元等,合同签订后,原告将上述广告的样稿交被告确认,并依约为被告刊登广告。嗣后,被告仅支付价款3,000元,尚欠原告价款13,713.50元未付清。现要求被告支付价款13,713.50元;支付该价款的利息,自2004年1月15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被告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2003年12月7日,原、被告签订...

  •   原告谢志如与被告刘志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5月29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苏云明适用简易程序,于2007年7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谢志如及其委托代理人高光辉,被告刘志伟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海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谢志如诉称,2007年3月5日,原告经人介绍到被告开办的徐家铺木材加工厂内做事,约定工资按0.9元-1元/平方米计付。同年3月11日,原告在木材加工中,左手食指、中指被平刨机锯断。受伤后,原告被送至邵阳正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13天,因无钱支付巨额医疗费而被迫出院,转门诊治疗。现原告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被告仅支付1000元医药费,其他分文未付。原告受雇于被告从事木材加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致残造成损失,应由做为雇主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损失费用22950.2...

  •   林x诉福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2007年9月福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将73891部队公寓楼塑钢门窗工程交给林x制作安装,2009年9月25日林x与项目经理结算,双方确认73891部队公寓楼塑钢门窗工程总工程款为102053元,扣除已付的58000元,尚欠塑钢门窗工程余款44053元,经原告多次催讨,福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项目经理互相推诿。

      陈律师接受原告林x的委托后,全面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代理原告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律师认为被告福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中国人民解放军73891部队公寓楼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是被告福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派驻中国人民解放军73891部队公寓楼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代表人,塑钢门窗工程余款44053元应当由福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全面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

  •   承揽合同就是我们生活中常说的因定作而签订的合同,这种加工定作合同我们在法律上称为承揽合同。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承揽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1、承揽合同的条款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

      2、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5、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6、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

  •   承揽人的义务有:

      1.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首先,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之所以要求承揽人必须亲自完成其承揽工作的主要部分,是由承揽合同的人身信任性质所决定的,否则就会使定作人与承揽人订立合同失去意义。

      其次,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这实际上表示,承揽人不得擅自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如此,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合理使用材料的义务

      承揽合同既可由承揽人提供材料,也可由定作人提供材料。如承揽人提供材料,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如定作人提供材料,承揽人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

  • 签订承揽加工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对方主体资格,标的是否明确,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约定是否全面,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及(或)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规范,验收标准、方法、提出异议的期限、交付定金的时间、数额、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等是否清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 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该合同为诺成、有偿、双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通过占有雇员的劳动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 标的物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与设备为定作人提供工作,并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雇员提供的是劳务本身,雇员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可,而不...

  •   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承揽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承揽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国际货物买卖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