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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的程序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08:59:34 0人浏览

导读:

查封扣押是对犯罪嫌疑人财产的一种执行方式,主要就是为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对于这些财务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查封的程序知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查封的程序知识
  •   查封房产是法院的一种强制处罚措施,在诉讼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情况,那房产查封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   很多人在诉讼中可能会被法院裁定查封房屋,而所谓房屋解封是指,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那房产查封解封程序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解封被查封的房产的法定程序是: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   在面对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法院是可以将资产进行查封的,比如说存在违法的情况,或者是逃税漏税的情况等。但是法院查封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涉及到很多的程序,下面看看法律快车小编是怎么回答法院查封资产程序。

      一、法院查封资产程序

      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然后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二、查封财产期...
  •   在执行的过程中,可以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那么,法院查封房产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债权人起诉后,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的房产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法院查封房产程序的内容。

  •   核心内容: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屋申请人需持法院单方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才能再次上市出售。法院查封拍卖房屋如何办理过户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登记时个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其它房屋交易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致。如是单位,则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不同,境内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该法人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境外单位(含港澳台)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批准该法人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还应提供测绘图、表。  首先要看能否办理产权手续,如果能够办理,拍卖成功后凭借法院的裁定书,以及拍卖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就能够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手续。但要注意,有些房屋不能办理...

  • 一、查封程序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解封程序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   查封房产是法院的一种强制处罚措施,在诉讼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情况,那房产查封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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