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工程纠纷> 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0:09:15 0人浏览

导读:

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在不断的增加,由于一项工程需要的物力财力都是比较庞大的,通常工程款也是工程结束后才结算的,一旦被拖欠,可以走法律程序。针对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   近年来,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现象的增多已经成为引发劳资纠纷的主要因素。那么不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怎么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不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致: (招标人全称)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以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 (项目与合同段名称) 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

  • 双方没有签合同并且对方故意拖欠工程款不给,那么当事人需要收集双方存在合同关系、拖欠工程款的证据,撰写起诉状到法院起诉对方。一般情况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在不断的增加,由于一项工程需要的物力财力都是比较庞大的,通常工程款也是工程结束后才结算的,一旦被拖欠,可以走法律程序。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本律师在代理上述案件中提交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明双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
  •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处理

      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他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你与他之间存在借款之债.是两种法律关系.你不用管他父母的情况.

  • 在实践中,如果发生了工程款被拖欠的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处理的,而其中对于法院的选择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地域管辖是怎样的?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拖欠工程款纠纷地域管辖是怎样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总则》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
  •   拖欠工程款是当前建筑市场不规范、竞争环境恶化的突出表现,这一顽症,使施工企业深受其害。针对此种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原副部长谭庆琏大声疾呼: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谭庆琏说,此次朱镕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整顿各类市场包括建筑市场作为很重要的事情来讨论,可谓正当其时。建设部从1995年开始,把整顿、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既加强了管理又为业主和承包商提供了服务,招标投标率不断上升,不按基建程序办理的项目越来越少,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同时在管理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招标投标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在一些民用建筑当中,最低标中标是不是最合理等等。此外,尽管招投标的过程实现了公开化、透明化,但招标前后,业主又私自向承包商提出诸多不合理的要求,比如带资、垫资承包,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达到何种奖项等等。而建筑施工企业苦于僧多粥...

  • 恶意拖欠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当按执行通知履行,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劳动管理局一般是对于我们在工作上的一些被侵权进而提起保护的一个机构,相信很多的人都又遇见过拖欠工资的情况。有的单位可能会在我们进行追讨之后及时的发放,但是有的单位可能就不会对我们这么仁慈,一般我们去追讨都不会给我们及时的发放相应的工资。那么怎么处理工资拖欠纠纷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工资拖欠纠纷及其相关问题。

      一、怎么处理工资拖欠纠纷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劳察机构投诉举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

  •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属于违约行为,债权人可以先书面通知催告其偿还欠款,并可主张违约金。对方仍不还款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