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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08:53:42 0人浏览

导读:

合同在我们生活上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们为了使一方能够更加的有信任感,会加强合同内容的权利义务。如果有一方违反了权利义务,导致合同有纠纷。下面国际商事合同的内容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们解释一番吧!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
国际商事合同
  •   序言

      (通则的目的)

      通则旨在为国际商事合同制定一般规则。

      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受通则管辖时,应适用通则。.

      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受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习惯法或类似措辞管辖时,可适用通则。

      在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可适用通则。

      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文件。

      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内法。

      通则也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的范本。

      希望在合同中规定其协议受《通则》管辖的当事人可以使用如下表述,并加上任何希望的例外或调整:

      “本合同应受《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管辖,[除了某条款]。”

      希望在合同中规定适用某一特定的辖区法律的当事人,可以使用如下表述:

      “本合同应受《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管辖[除了某条款],必要时由【X管辖区】的法律补充。”

      第一章 总 则

      第...

  • 代理制度是现代民商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各国的代理制度各不相同,不仅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存在巨大的鸿沟,就算是在同一法系,各国国家的代理制度也是千差万别。[1]为了消除各国代理制度分歧给国际贸易带来的不便,从上个世纪中叶开始,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国际代理制度,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努力都没有取得成功。[2] 2004年出台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修订版)(UNIDROIT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PICC,以下简称《通则》)在其94年版本上增加了代理权一章,这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统一国际代理制度的最新努力。在经过了前两次的失败尝试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此次努力是否能够获得成功值得关注。此外,《通则》是国际商法上影响力最大的法律文件之一,了解其代理制度或许对我国代理制度的再次重构有所启迪。[3]

    ...

  •   目前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垮国纠纷也开始增多。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垮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凭借它的高度意思自治性, 法律适应的随机性, 裁决执行的有效性,被广泛应用,那么国际商事合同原则包括哪些?国际商事仲裁的现状如何,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及立法有哪些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际商事合同原则包括哪些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旨在为国际商事合同制定一般规则,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受《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管辖时,应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适用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习惯法或类似措辞时,可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可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文件;《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内法;《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也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的范本。

      ...

  •   序言

      (通则的目的)

      通则旨在为国际商事合同制定一般规则。

      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受通则管辖时,应适用通则。.

      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受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习惯法或类似措辞管辖时,可适用通则。

      在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可适用通则。

      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文件。

      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内法。

      通则也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的范本。

      希望在合同中规定其协议受《通则》管辖的当事人可以使用如下表述,并加上任何希望的例外或调整:

      “本合同应受《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管辖,[除了某条款]。”

      希望在合同中规定适用某一特定的辖区法律的当事人,可以使用如下表述:

      “本合同应受《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管辖[除了某条款],必要时由【X管辖区】的法律补充。”

      第一章 总 则

      第...

  • 代理制度是现代民商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各国的代理制度各不相同,不仅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存在巨大的鸿沟,就算是在同一法系,各国国家的代理制度也是千差万别。[1]为了消除各国代理制度分歧给国际贸易带来的不便,从上个世纪中叶开始,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国际代理制度,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努力都没有取得成功。[2] 2004年出台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修订版)(UNIDROIT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PICC,以下简称《通则》)在其94年版本上增加了代理权一章,这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统一国际代理制度的最新努力。在经过了前两次的失败尝试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此次努力是否能够获得成功值得关注。此外,《通则》是国际商法上影响力最大的法律文件之一,了解其代理制度或许对我国代理制度的再次重构有所启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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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

      合同编号:____日期:____签约地点:____

      卖方:____地址:____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地址:____电报挂号: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价:U.S.D.(大写: )。

      ____________ ____

      6.包装:____________

      7.装运期: 收到信用证后 天。

      ____________ 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

  •   目前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垮国纠纷也开始增多。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垮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凭借它的高度意思自治性, 法律适应的随机性, 裁决执行的有效性,被广泛应用,那么国际商事合同原则包括哪些?国际商事仲裁的现状如何,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及立法有哪些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际商事合同原则包括哪些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旨在为国际商事合同制定一般规则,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受《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管辖时,应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适用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习惯法或类似措辞时,可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可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文件;《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内法;《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也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的范本。

      ...

  • 国际商会商事代理合同)   公司,其注册登记营业处设在 (以下简称为“委托人”);  与 公司,其注册登记营业处设在 (以下简称为代理人)。  就以下达成协议:  第一条 地区与产品  1.1 委托人委任代理人,而代理人接受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商事代理,在附 件1§2中规定的地区(以下简称为“地区”),推销附件1§1所列举的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1.2 如果委托人决定在“地区”内销售任何其它产品,委托人应通知代理人以便讨论是否可能将这些产品包括在1.1所规定的“产品”之中。但是如果考虑到新产品的性能以及代理人的专长,而期望将这类产品交由该代理人代理是不合理的(例如完全不同类别的产品),上述通知代理人的义务就不适用。  第二条 诚信与公平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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