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涉外继承公证

涉外继承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9 10:00:59 0人浏览

导读: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那么涉外继承公证?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涉外继承公证
  •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

      涉外继承公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继承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办证难度较高;二是适用的法律较复杂;三是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办理涉外继承要有一定灵活性,出具公证书应以便于适用为原则,不拘泥于一种格式;四是涉外继承公证应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书如需发往国外使用,通常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手续。

      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

  • 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2.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 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涉外继承相对于普通的继承较为复杂,涉外继承公证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那么,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其他根据;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在没有以上证明的情况下,应提交尸体火化单据;对于早年死亡无法提供直接证据的,可根据死者墓碑照片、死者讣告以及其他足以证明死亡的证据,同时须由两个以上的知情人作证;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应提...

  • 如何办理涉外继承公证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 涉外继承公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继承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办证难度较高;二是适用的法律较复杂;三是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办理涉外继承要有一定灵活性,出具公证书应以便于适用为原则,不拘泥于一种格式;四是涉外继承公证应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书如需发往国外使用,通常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手续。 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
  •   1.继承方式多,谁的效力高?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2.哪些亲属享有法定优先继承权?哪些合法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其遗产分配顺序,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 不需公证继承房产的情形有:1.按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2.遗嘱继承,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涉外遗产继承公证,因为继承的当中涉及到涉外的因素,情况会比较复杂。因此,在办理公证的时候难度也较大,适用的法律关系也相对较为复杂。

    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出具公证书则应当以便于适用为原则,不拘泥于一定的格式。而且涉外继承公证应当由司法部批准的,具备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质的公证处和公证员来办理。

    因为涉及的情况太过复杂,而且还需要考虑我国与外国是否订立有相关的条约、协定等等。不同的个案会有不同的要求,所提供的材料也不尽相同。

    因此,如果需要办理涉外遗产公证的话,最好还是直接到公证部门进行咨询更为妥当。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