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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3:44:47 0人浏览

导读: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每一个姻缘的结合都是机器不容易才能够结为夫妻,但是现在似乎离婚也是以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很多的人在结婚之后不久就会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不合或者是因为一些事情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等等而选择离婚。那么离婚证据知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婚证据知识
  • 没有证据,但符合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离婚,即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签订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书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或者向法院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的,由于其没有证据,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也可以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每一个姻缘的结合都是机器不容易才能够结为夫妻,但是现在似乎离婚也是以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很多的人在结婚之后不久就会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不合或者是因为一些事情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等等而选择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及其相关问题。一、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这是因为当事人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容易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另外,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法的影响,也会事倍功半。如受社会上流传的谁先起诉谁吃亏、带孩子财产会多分、如果对方不同意,第一次打官司法院一定不会判离、只要找出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一定能得到赔偿等观点的影响,在取证方向上产生偏差,...
  • 在现在的社会当中,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导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占据了一部分。发生家庭暴力想要最快速离婚的方式自然是选择起诉,起诉假如要成立的话是需要一定证据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家暴离婚起诉成立的证据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家暴离婚起诉成立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案件证据的可釆纳范围比较广泛,涵括了诉讼法所规定的各种证据类型。如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如家庭暴力的录音、伤情照片等);书证(如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该家庭暴力案件的记录材料;医院诊疗记录;施暴人的恐吓信、手机短信、悔过书、保证书、日记;有外遇的情书、字条、照片;受害人提供的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的单据等);物证(如伤情、撕扯的衣服、毁坏的器物、施暴工具等);鉴定意见(如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书);勘验笔录等等。上述证据的证明力不一,只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需要被告在北京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   电子证据是伴随着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而日益受到重视的。同传统的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是这些特殊性决定了电子证据在具有自身独特的优越性的同时,也带有与传统证据相比的先天不足。笔者认为,确定电子证据可采性认定的基本原则,有助于更好地认定证据。

      首先,应当遵循不歧视原则。只要电子证据对案件中争议事实具有证明性,其本身具有真实性,且不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法庭就应当予以采纳。

      其次,应当遵循“先归类、后认定”的规则。法官对于电子证据首先要判断其属于哪一类型,这种归类行为完全可以由法官本人凭借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来判断;然后分别按照具体类型的认证规则进行认证,在认证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电子证据的特殊性,以决定是否最终采纳。在这一程序中,法官的认证活动要在综合分析计算机专家向法庭提交的鉴定结论及相关证据的基础上才可以完成。

      电子证据与传统证...

  •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论证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起诉离婚的证据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起诉离婚的证据:

      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如去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二、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这项证据的证明目的是关于婚姻系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等情况。证据的形式可以是证人证言或者其他书面的证据。

      三、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四、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

  •   在离婚案件中,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证据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起诉离婚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起诉离婚证据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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