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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纠纷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08:37:22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抚养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抚养关系纠纷是指当事人因抚养、扶养关系产生的纠纷,包括确认、变更和解除三种情况。针对扶养纠纷问题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扶养纠纷问题
  •   【释义】

      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抚养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抚养关系纠纷是指当事人因抚养、扶养关系产生的纠纷,包括确认、变更和解除三种情况。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第二十条第一款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

  •  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抚养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抚养关系纠纷是指当事人因抚养、扶养关系产生的纠纷,包括确认、变更和解除三种情况。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第二十条第一款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

  • 子女抚养是离婚涉及的重要内容,决定由谁直接抚养子女最重要的原则是,对子女的成长有利,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则,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从而导致了变更抚养权上的纠纷,那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的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的纠纷注意事项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来看,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来考虑。3、收集变更抚养关系证据途径。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
  •   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因为是夫妻之间一般都会涉及到的,因此对于这一问题,发生纠纷以后,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就会进行起诉,只是起诉的话会涉及到什么样的程序,相关的起诉状该怎么写呢?大家对于这个可能不是太清楚。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抚养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呢。

      一、抚养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呢

      原告:李×,女, ×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员。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某楼 联系电话:

      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区某地

      住所地:北京市某区某室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整。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未婚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

  •   涉外离婚中抚养纠纷如何处理?法律适用方面,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那么自然的孩子抚养纠纷也由该法院管辖。而抚养权方面,与国内离婚抚养处理大概一致。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涉外离婚中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一、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一)首先,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

      (二)其次,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

  • 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应当具有以下情形: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

    2、离婚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在领取离婚证以后,离婚协议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现在是一个婚姻自由的时代,婚姻自由既指结婚自由,也指的是离婚自由。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程序。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更多关于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一、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否生效需要看其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及是否办理离婚登记。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且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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