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数罪并罚制度

数罪并罚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5:13:36 0人浏览

导读:

数罪并罚制度: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那么数罪并罚制度?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数罪并罚制度
  • 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进行合并处罚的制度。具体地说,是指一人犯数罪,审判机关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原则,确立应执行的刑罚的一种制度。从中可以看出数罪并罚适用的核心有两个方面,即哪些数罪应该实行并罚和怎样实行并罚。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刑事立法的疏漏,使得现行刑法中有关数罪并罚制度的规定比较简略和粗疏,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对罪数认定标准、并罚方法以及不适用数罪并罚的特殊犯罪等问题,如何掌握、确定和操作,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法可依、尺度不一的问题;此外,理论界对数罪并罚制度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因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而无法深入。因此,笔者建议,在肯定现行数罪并罚制度的基础上,应当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

    一、关于数罪并罚中的“数罪”问题

    正确理解数罪并罚中的数罪,无疑是正确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前提。对数罪的理解,既涉及到罪数划分标准,又涉及到数罪性质的认定等问题,下面分...
  • 数罪并罚一种量刑情节,而择一重罪论处就是从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选择最重的来处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有什么不同?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有什么不同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刑法中“择一重罪处罚”是指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就是从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定罪和量刑,而不以数罪并罚。想象竞合犯、牵连犯的本质为...
  •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社会公德,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一起去学习一下,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着的问题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
  • 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就是我们常说的数罪并罚,那数罪并罚计算方式是什么?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一、数罪并罚计算方式是什么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
  •   在我国有一种犯罪行为叫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非常严格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会,对犯罪行为人处以有期徒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章制度,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一、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数罪并罚计算方式是什么

      数罪并罚计算方式: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

  •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在法律上规定是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裁判要旨

      出于同一犯罪故意,而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其中有部分独立的犯罪行为所使用的方法(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同时又触犯其他不同的罪名,对该部分犯罪可以单独评价,实行数罪并罚。

      案情:

      被告人郭某系江苏南通A科技发展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1993年12月成立,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包括农药,主管部门为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南通)农药市场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农药信息中心)。1998年10月农药信息中心向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如皋工商局)申请将A公司注销,得到如皋工商局的核准。但未依法刊登注销公告,未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及税务部门。导致其开户银行对其被注销后继续经营的资金往来一直未停止结算;税务部门亦未注销该公司的税务登记,A公司一直在按规定纳税。2001年年底被告人郭某在申请对A公司年检时,被告知A公司已被注销。

      郭某于2001年...

  •   我们都知道,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我们在实施犯罪后,法院会判处数罪并罚的。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数罪并罚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数罪并罚法律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数罪并罚法律如何规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数罪并罚的明文规定如下: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