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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收入交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11:01:57 0人浏览

导读:

房租收入交税:如果是是对个人出租住房,对于个人的取得的租赁所得减按照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向其他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出租住房还要另行征收4%的房产税。针对房租收入交税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房租收入交税
  • 个税法修改和实行一直是近段时间的热门民生话题,因为个税不仅关系着国家财政收入,更直接的影响着居民的工资收入问题,近日,房租抵扣个税成为热议话题,个税抵扣房租,房租怎么抵扣个税?房租抵扣个税如何办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个税抵扣房租,房租怎么抵扣个税1、租房住的:最高扣除1200元月适用范围: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房子,每月租房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200元: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扣除方式:夫妻同个地方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不同城市租房:不同城市工作且都没有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帅江律师。

      房租收入要交个税,个人取得租金收入自己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等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房屋租金收入需要缴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相关的税费。《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房屋出租人必须依法缴纳税款,并向承租人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市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全市房屋租赁的有关地方税收,委托代征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因此房屋租赁税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由出租人承担。

      房屋租赁税收标准如下:

      外资(合资)单位:房产税 12 %; 营业税 5 %; 教育费附加 0.05%; 印花税 0.1% ;税收小计 17.15% ;例:每月租金10000元整,应纳税(10000*17.15%)=1715元

      内资单位:房产税 12%; 营业税 5%; 城建税 0.35% ;教育费附加 0.2%; 印花税 0.1% ;税收小计...

  •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车辆租金交营业税5%(超过营业税起征点)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12%),交个人所得税20%(扣除800元/月)。更多关于车辆租金收入如何交税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车辆租金收入如何交税

      根据规定:车辆租金交营业税5%(超过营业税起征点)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12%),交个人所得税20%(扣除800元/月)。

      二、汽车租赁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

      承租人在车辆辆正常维修、保养、年审和保险由汽车租赁公司负责。因承租人延误车辆的保养或年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要按《车辆使用手册》操作及保养。在出车前,必须作常规检查,如机油、刹车油、冷凝水、轮胎气压和灯光等,若发现问题,须速送租车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义务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车及其有关的证件,...

  • 出租住房的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关于增值税,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税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关于房产税,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照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关于个人所得,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

  •   某农村合作银行2009年初将一处原值680000元的房产出租给某企业用于经营,年租金16000元,并按租金收入缴纳了房产税1920元(16000×12%),但税务机关在对该单位2009年度房产税检查过程中,认为其按租金计算的房产税1920元低于按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5712元[680000×(1-30%)×1.2%],应适用从高原则,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并要求其单位补缴上述税收差额,为此,企业财务人员提出异议。

      首先应予指出的是,税务机关的上述做法不符合房产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十四条中关于个人所有的出租房屋,是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还是按房产租金收入...

  • 某农村合作银行2009年初将一处原值680000元的房产出租给某企业用于经营,年租金16000元,并按租金收入缴纳了房产税1920元(16000×12%),但税务机关在对该单位2009年度房产税检查过程中,认为其按租金计算的房产税1920元低于按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5712元[680000×(1-30%)×1.2%],应适用从高原则,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并要求其单位补缴上述税收差额,为此,企业财务人员提出异议。   首先应予指出的是,税务机关的上述做法不符合房产税征收的相关规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十四条中关于个人所有的出租房屋,是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还是按房产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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