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征地补偿> 征地拆迁诉讼

征地拆迁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7:08:44 0人浏览

导读:

在征地拆迁案例中,大部分产生争议的就是因为财产补偿的问题,对于财产补偿产生纠纷的话,到底能不能通过诉讼来处理,这也许成为人们所关心的重点了。那么,征地拆迁诉讼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征地拆迁诉讼
  •   在征地拆迁案例中,大部分产生争议的就是因为财产补偿的问题,对于财产补偿产生纠纷的话,到底能不能通过诉讼来处理,这也许成为人们所关心的重点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是否可以诉讼?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是否可以诉讼

      可以,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

  • 征地工作是我国社会各界一直密切关注的焦点,尤其是报纸上经常报道的拆迁钉子户,引来众多议论,如何解决好征地拆迁的矛盾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依法依规征地拆迁措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依法依规征地拆迁措施有哪些征地程序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谓的公共利益一般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讯事业建设、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大型水利工程等,广义的还包括政府招商引资用地或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活动都可以视为的公共利益的目的。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1、确定征地位置范围相邻,四至要明确。2、征地预公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将拟征地的用途、地块位置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拟征地块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3、征收土地情况调查。4、涉及房屋拆迁...
  • 1、 政府角色定位:规范公权力

    征地使农民或被拆迁人的权益失衡,并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问题的根源并非征地行为本身,而是征地的适用范围界定和应用问题。

    政府公共性回归,政府是公共权利机构,具有公共性。在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出现的政府以暴力方式强行拆迁,使得政府丧失了公共利益代表的性质,激化了社会矛盾,削弱了政府公信力。政府使用暴力的目的应该是为了维护广泛的公共利益,而不是某种特殊利益。应该区分城市建设活动的不同属性(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采用不同的城市征地拆迁标准。对于经营性建设活动导致的征地拆迁活动,被征地拆迁者不仅应该获得开发商支付的以完全成本计算的全部损失,还应该分享开发的利益。对于公益性建设活动,也应该对征地拆迁的全部损失予以补偿,被征地拆迁者不应该为公共利益损失自己的利益,而应该同时分享城市发展的效益。城市建设征地与拆迁活动的制度安排中要充分体现不同属性(公益性...

  •   很多地区都有可能会被征收,政府为了发展建设也许会征收一部分的人土地,或者需要拆迁掉一些房屋,这些都会予以相应补偿的,那么土地征地补偿费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土地征地补偿费是多少

      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费标准,不能做具体说明,不过其计算方法有: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

  •   在征地拆迁案例中,大部分产生争议的就是因为财产补偿的问题,对于财产补偿产生纠纷的话,到底能不能通过诉讼来处理,这也许成为人们所关心的重点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是否可以诉讼?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是否可以诉讼

      可以,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

  •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不服房屋拆迁许可前置行政程序行政行为的诉讼,包含有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服、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服和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另一种情况是对拆迁许可行为、房屋拆迁裁决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及拆迁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第三种情况是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包含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办理拆迁许可前置行政行为不作为和房屋拆迁管理机关对拆迁许可决定,裁决及强制措施不作为,另外还有因行政机关不履行拆迁监督、管理职责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第一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应当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行政不作为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宜,而对第二种情况,由房屋所在地或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宜,因为第二种情况牵扯到如果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维持,行政机关有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结果,为便于实施强制措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更...

  •   核心内容: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存在问题?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补偿模式或者安置方式,增加村民征地拆迁积极性,实行股份制等等。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对策。

      征地拆迁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对策

      根据对寇家塬镇的拆迁补偿工作的调查,以及其存在的问题,我们觉得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征地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关键是要改革和完善目前的征地制度,而且征地的具体工作要做到人性化、具体化,多为农民着想,多为农民服务,多做农民工作。所以要解决以上一系列的问题,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

  • 拆迁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征地补偿款各补偿项目的标准是不同的。同时不同的省市,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至第四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