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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故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0:22:36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工程事故造成的损失有轻有重,法律上按照损失轻重将工程事故进行了划分,不同等级的工程事故对应不同的规定,这样更公平,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工程事故赔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事故赔偿
  •   工程建设,在我们国家的各地都有。一个地方的发展是离不开工程建设的。而在工程建设里最被重视的就是工程质量。要是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我们进行处理的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一)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1、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有责任就所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2、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二)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可以是: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等。

      (三)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1、有关的设计文件

      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3)有...

  •   工程安全有可能不是在施工的时候发生的,也有可能是在工程交付使用因为质量不达标造成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工程安全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安全事故赔偿标准

      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三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4、四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5、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

  •   摘要: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业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

      关键词:工程索赔 项目管理

      一、索赔的基础:

      1、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和自身条件,尽可能细致考虑工程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进行合同条款签订和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

      2、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

      二、索赔原则:

      1、及时发现与报告,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工程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房地产开发工程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又称专业工程竣工验收,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工程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达到竣工条件后,承包人可单独进行交工,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组织竣工验收,比较灵活地适应了目前工程承包的普遍性。   按照现行建设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有独立的施工图纸,承包人施工完毕,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约定的,可进行分阶段验收。   这种验收方式,在一些较大型的、群体式的、技术较复杂的建设工程中比较普遍地存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设工程领域利用外资或合作搞建设的会越来越多,采用国际惯例的做法也会日益增多。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优势在于其可以有效控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系统目标的实现。
  •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由监理工程师处理解决,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最重要的是,工程质量事故应该怎么处理?接下来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二、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
  •   在我国要对相关的建筑事故进行相关等级划分的话,一般是根据受伤人员或者是死亡人员来进行估算的,所以说对于我们的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有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建筑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建筑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上报事故情况相关规定

      (...

  •   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是很危险的,也是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在我国施工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每一个等级直接的损害相差是十分巨大的,所以我们要了解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施工现场事故等级分类的相关内容。

      一、施工现场事故等级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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