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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7 15:20:24 0人浏览

导读:

迟延履行合同造成违约的,一般支付违约金的起始点是合同约定的履行日,终止点是实际履行之日。若合同最终解除的,终止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那么迟延履行合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迟延履行合同
  • 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或逾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构成迟延履行,一是存在着有效的债务;二是能够履行;三是债务履行期的届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这里的没有履行不包括不适当履行或者其他履行不完全的行为(如履行地点不当);四是,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可区分确定期限、不确定期限和履行期限不明确三种情形。  (1)定有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的届满是指履行期限的最后时间的来临。上述原则,存在例外。首先,关于往取债务,即由债权人到债务人的住所请求债务履行的债务。依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除给付货币的债务和交付不动产的债务之外,“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债权人不去催收,债务人并不因履行期限的经过而陷于迟延。其次,其他以债权人的协助为必要的债务,比如债务人交付标的物需要债权人受领的情形。对于此...
  • 迟延履行合同造成违约的,一般支付违约金的起始点是合同约定的履行日,终止点是实际履行之日。若合同最终解除的,终止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

  • 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或逾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构成迟延履行,一是存在着有效的债务;二是能够履行;三是债务履行期的届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这里的没有履行不包括不适当履行或者其他履行不完全的行为(如履行地点不当);四是,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可区分确定期限、不确定期限和履行期限不明确三种情形。  (1)定有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的届满是指履行期限的最后时间的来临。上述原则,存在例外。首先,关于往取债务,即由债权人到债务人的住所请求债务履行的债务。依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除给付货币的债务和交付不动产的债务之外,“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债权人不去催收,债务人并不因履行期限的经过而陷于迟延。其次,其他以债权人的协助为必要的债务,比如债务人交付标的物需要债权人受领的情形。对于此...
  • 迟延履行合同造成违约的,一般支付违约金的起始点是合同约定的履行日,终止点是实际履行之日。若合同最终解除的,终止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

  • 迟延履行合同造成违约的,一般支付违约金的起始点是合同约定的履行日,终止点是实际履行之日。若合同最终解除的,终止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或逾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构成迟延履行,一是存在着有效的债务;二是能够履行;三是债务履行期的届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这里的没有履行不包括不适当履行或者其他履行不完全的行为(如履行地点不当);四是,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可区分确定期限、不确定期限和履行期限不明确三种情形。  (1)定有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的届满是指履行期限的最后时间的来临。上述原则,存在例外。首先,关于往取债务,即由债权人到债务人的住所请求债务履行的债务。依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除给付货币的债务和交付不动产的债务之外,“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债权人不去催收,债务人并不因履行期限的经过而陷于迟延。其次,其他以债权人的协助为必要的债务,比如债务人交付标的物需要债权人受领的情形。对于此...
  • 迟延履行合同造成违约的,一般支付违约金的起始点是合同约定的履行日,终止点是实际履行之日。若合同最终解除的,终止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

  • 迟延履行合同造成违约的,一般支付违约金的起始点是合同约定的履行日,终止点是实际履行之日。若合同最终解除的,终止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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