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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对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9 10:36:32 0人浏览

导读:

遗属补助对象: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遗属补助对象的相关知识。
遗属补助对象
  • 1、

    遗属

      退休工人死亡其遗属待遇

      1、退休工人死亡后,按原单位在职工人的死亡待遇办理。丧葬费按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二个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供养一人的按本人退休前的标准工资,发六个月;二个人的,发九个月;三个及三个以上的,发十二个月。

      职工(含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按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县)属职工月人均工资总额计发。因工死亡的,发4个月,非因工死亡的,发2个月。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的,按此标准发给1/2或1/3个月工资总额的死亡补助费。

      2、职工退休以后,可由退休职工原单位继续保留其原供养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险关系,并享受职工在职时的劳保待遇。

      3、职工子女就读的职业中学,如属普通中学的性质,没有逐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的,在规定的就读时间内,可继续列为其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4、原不符合供养条件的职工子女、配偶、父母(除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外),因某种...

  • 个人帐户储存额的继承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职工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1998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死亡时,继承额为其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计算公式为:

    继承额=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储存额的比例。

    参见:《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津劳险[1998]329号)

    执行日期:1998年1月1日

    1998年调整遗属待遇

    自1998年4月1日起,因病、非因工死亡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以津劳险[1998]79号公布的"1997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90元"为基数,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6个月;两人者,为9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12个月。

    在职职工所需费用按原资金开支渠道由企业自行解决;离退休人员所需费用,凡参加全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 抚恤金制度是我国的一项保障制度,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是可以享受国家发的抚恤金待遇,一般遗属抚恤金的标准是怎样的?抚恤金如何分配?申请《抚恤金遗属补助》条件及所需材料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遗属抚恤金的标准全国并不是统一的。各地有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山东烟台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调整》(鲁人社办发【2012】74号)规定,烟台市从2012年7月起,遗属补助标准调整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为46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410元;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执行460元标准。另外,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20%;遗属为孤寡一人的,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看到公务员的。待遇是非常好的,因此许多人愿意报考公务员。但是公务员的各项福利都是有针对性,甚至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让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公务员抚恤金发放对象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务员抚恤金发放对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1、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

  •   很多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比较特殊,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话,一般是认定为工伤的,有些受伤严重的话,可能会因此死亡,那么工伤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有的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按原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18号领发布)确定。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

  • 企业破产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待遇,可参照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33号),第九条中工亡职工遗属安置办法,从企业破产安置费中一次性发给遗属10年的生活补助费。其标准按我省企业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见:关于企业破产职工死亡遗属待遇问题的复函(豫劳社养老[2002]32号)

    发布日期: 2002年9月23日

    执行日期: 200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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