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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15:47:56 0人浏览

导读:

法律上的规定是各种各样的,毕竟我国的法律系统特别的庞大。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为大家讲一下毒品犯罪的一些知识。因为毒品真的是如洪水猛兽一般,对社会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新型毒品犯罪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新型毒品犯罪
  • 法律上的规定是各种各样的,毕竟我国的法律系统特别的庞大。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为大家讲一下毒品犯罪的一些知识。因为毒品真的是如洪水猛兽一般,对社会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毒品犯罪办理程序的规定。一、毒品犯罪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提高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对于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准确、公正、科学和安全的原则,确保毒品实物证据的收集、固定和保管工作严格依法进行。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应当审查公安机关对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送检程序以及相关证据的合法性。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
  •   核心内容: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本文主要介绍有关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47条、348条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

  •   除现行刑法典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外,毒品犯罪还包括以毒品为对象的盗窃、抢劫等侵犯财产罪。本文拟就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所涉的疑难问题,谈些个人的粗浅认识,以求教于理论及实务同仁。

      一、 毒品犯罪的既未遂问题

      毒品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持有等,下面分别分析这几种行为方式的既未遂问题。

      (一)走私毒品

      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论处。既然是进出国(边)境,走私毒品就会有输入、输出两种形式。就输入毒品而言,又得根据陆、海、空三种运输形式分别加以讨论。就陆路运输而言,应以毒品逾越国(边)境线进入我大陆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就海运和空运而言,应以装载毒品的船舶抵达我国港口、装载毒品的航空器进入我国领空的...

  •   毒品犯罪的一般证据标准,包括证明毒品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的证据种类和形式。毒品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在一些特殊的毒品犯罪中,还同时侵害了国家海关管理制度等。毒品犯罪的证据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就毒品犯罪的一般标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犯罪主体的证据

      (一)毒品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关于犯罪主体(自然人)的证据主要参考以下内容:

      l、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工作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边民证;

      2、户口簿或微机户口卡;

      3、个人履历表或入学、入伍、招工、招干等登记表;

      4、医院出生证明;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6、有关人员(如亲属、邻居等)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况的证言。

      通过上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曾...

  •   毒品犯罪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犯罪。它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特别巨大。严重的阻碍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因此我国对毒品犯罪有一套严格的刑法体系。那么毒品犯罪的取证依据都有哪些呢?每个罪名都有哪些规定呢?法律快车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来了解下吧。

      一.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练、配制、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二.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

  •   1、对于毒品犯罪,只要其他人员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这段时间火热的电影《湄公河行动》中的缉毒场景振奋人心,毒品犯罪往往不是一个人的单独犯罪,通常都会有一连串的团伙作案。那么毒品犯罪的共同该怎么认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先知道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即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无论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均是以犯罪构成为前提,即共同犯罪的成立仍然以符合犯罪的主、客观必备要件为构成条件。

      其次认定共同需犯罪性质相同

      犯罪性质相同是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

      正确、全面理解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故意犯罪”,明确了共同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其中,“故意犯罪”是指共同故意犯罪,包含各共犯应当具备共同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本案案情充分表明,其犯罪主体和主观故...

  •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2、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丙胺十克以上;(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AD)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三)杜冷丁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四)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ug支、片以上)(五)氯胺酮、美沙酮二百克以上;(六)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八)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
  •   昨日最高法出台了关于毒品犯罪最新司法解释,该毒品犯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看点?最新毒品犯罪司法解释主要有5看点,分别是规定了向学生贩卖毒品应当加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涉毒处罚更重、新增12种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明确何为“网络涉毒犯罪”以及全面规定了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向学生贩卖毒品应当加重处罚

      《解释》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并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非法持有毒品达到“数量较大”标准且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这两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的数量达到标准最低值的一半,应当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较重”。此外,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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