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这是公司审判业务中遇到的新问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只有四个:(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然而,在审判实践中,许多股东常常以超出上述情形之外的理由要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这些请求往往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这不得不使我们反思,公司法所规定的解散的条件是否完整?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是否充分?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性与股东面临的困境
是否应赋予股东更大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必须结合公司的特性进行考察。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和经营管理上是实行资本多数表决和公司董事集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存在的多数股东滥用表决权现象和公司董事以公司之名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自...
一、建立公司解散诉讼的依据
(一)、公司的法人人格的问题
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其本质为何?传统民法理论关于法人的本质有不同的学说,如拟制说、法人否认说和法人实在说三种。[1] 我国多数学者采法人实在说。[2]但无论其本质如何,法人在其成立之后,即取得人格,该人格独立于发起人和股东的人格。因此股东能否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在理论上便有一个难题。这个难题便是公司在成立之后,公司便具有独立的人格,公司与股东之间只有股权的关系,股东能依股权关系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吗?
我们先从法人设立的意义来考察。法人在近代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在于法人具有与自然人不可比拟的优势,这种优势,概括说来,体现在集资、分险和管理等方面。[3]归根到底,法人的设立,只是为自然人在市民社会的舞台上能更加方便而已。法人不能也不要异化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怪物,个人应当是民法的终极关怀所在。在世界的历史上,有多少罪恶是假团体之名而行...
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如果有相关的纠纷不能通过协商或者和解来解决,可能就会涉及公司的解散诉讼。在进行解散诉讼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就是诉讼的管辖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讲解公司解散诉讼的管辖确定问题。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的法院管辖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知识延伸:公司解散员工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员工们有权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这是公司审判业务中遇到的新问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只有四个:(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然而,在审判实践中,许多股东常常以超出上述情形之外的理由要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这些请求往往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这不得不使我们反思,公司法所规定的解散的条件是否完整?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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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公司解散诉讼的依据
(一)、公司的法人人格的问题
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其本质为何?传统民法理论关于法人的本质有不同的学说,如拟制说、法人否认说和法人实在说三种。[1] 我国多数学者采法人实在说。[2]但无论其本质如何,法人在其成立之后,即取得人格,该人格独立于发起人和股东的人格。因此股东能否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在理论上便有一个难题。这个难题便是公司在成立之后,公司便具有独立的人格,公司与股东之间只有股权的关系,股东能依股权关系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吗?
我们先从法人设立的意义来考察。法人在近代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在于法人具有与自然人不可比拟的优势,这种优势,概括说来,体现在集资、分险和管理等方面。[3]归根到底,法人的设立,只是为自然人在市民社会的舞台上能更加方便而已。法人不能也不要异化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怪物,个人应当是民法的终极关怀所在。在世界的历史上,有多少罪恶是假团体之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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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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