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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免责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16:24:15 0人浏览

导读:

大家平时一定听说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尤其是有车的朋友。其实保险责任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风险保障条款,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条款略有不同。到底保险免责条款?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保险免责条款
  •   大家平时一定听说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尤其是有车的朋友。其实保险责任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风险保障条款,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条款略有不同。到底什么是保险免责条款?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保险免责条款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

  •   投保是为了防范和分担风险,但保险合同中的却常常让人防不胜防,保险反而成了不保险―――投保是为了防范和分担风险,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却常常让人防不胜防,保险反而成了不保险。日前,张家港法院在审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案时,判决没有对免责条款作明确说明的某保险公司败诉。

      2003年10月,孟某为自己的小客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保险,并支付了5000余元的保险费。2004年4月孟某驾驶该车在239省道超车时措施不当,致车辆翻身造成事故,经认定,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孟某支付了修理费等76622.12元。同年7月,孟某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以保险车辆未及时参加年审,根据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相关条款,拒绝理赔。审理中,双方对保险条款中免赔条款的效力发生争议。孟某认为有关免责条款必须在保险人尽了充分而又明确的说明义务之后才有效,根据其对免责条款中“或...

  •   大家平时一定听说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尤其是有车的朋友。其实保险责任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风险保障条款,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条款略有不同。到底什么是保险免责条款?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保险免责条款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

  •   投保是为了防范和分担风险,但保险合同中的却常常让人防不胜防,保险反而成了不保险―――投保是为了防范和分担风险,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却常常让人防不胜防,保险反而成了不保险。日前,张家港法院在审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案时,判决没有对免责条款作明确说明的某保险公司败诉。

      2003年10月,孟某为自己的小客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保险,并支付了5000余元的保险费。2004年4月孟某驾驶该车在239省道超车时措施不当,致车辆翻身造成事故,经认定,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孟某支付了修理费等76622.12元。同年7月,孟某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以保险车辆未及时参加年审,根据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相关条款,拒绝理赔。审理中,双方对保险条款中免赔条款的效力发生争议。孟某认为有关免责条款必须在保险人尽了充分而又明确的说明义务之后才有效,根据其对免责条款中“或...

  •   读者王某来电询问:去年12月底,我购买一辆丰田新车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1月初去办理牌照δ成,后在回家的·上发生交通事故。但申请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δ上牌新车擅自上·发生事

      故,依据保险条款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情形,因此不承担保险责任。请问律师,免责条款如何才能免责?  潘强、杨雪律师解答: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在订立合同时在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明显提示,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δ履行以上任何一项义务,就视为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的焦点是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δ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据此...

  •   大家平时一定听说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尤其是有车的朋友。其实保险责任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风险保障条款,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条款略有不同。到底什么是保险免责条款?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保险免责条款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

  •   投保是为了防范和分担风险,但保险合同中的却常常让人防不胜防,保险反而成了不保险―――投保是为了防范和分担风险,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却常常让人防不胜防,保险反而成了不保险。日前,张家港法院在审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案时,判决没有对免责条款作明确说明的某保险公司败诉。

      2003年10月,孟某为自己的小客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保险,并支付了5000余元的保险费。2004年4月孟某驾驶该车在239省道超车时措施不当,致车辆翻身造成事故,经认定,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孟某支付了修理费等76622.12元。同年7月,孟某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以保险车辆未及时参加年审,根据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相关条款,拒绝理赔。审理中,双方对保险条款中免赔条款的效力发生争议。孟某认为有关免责条款必须在保险人尽了充分而又明确的说明义务之后才有效,根据其对免责条款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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