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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合同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8 15:27:27 0人浏览

导读:

大家在生活中可能了解得比较少,一旦合同订立了,那么在合同当中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承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积极的履行,如果违背了诚实信用,失去了人们的信用,以下是定作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相关知识,仅供参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定作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定作合同纠纷
  •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东营市某某新型材料厂因定作安装GRC复合内隔墙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02)东民重字第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3月27日,东营区某某化工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器材公司”,原告某某公司改制前身,需方)与垦利县某某预制构件厂(以下简称“某某预制厂”,被告某某材料厂改制前身,供方)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供方为需方定作安装GRC复合内隔墙板约3500平方米,每平方米60元,按实际用量计算。交货地点为东营区经济园区。该合同已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当日,某某公司付某某材料厂定金10000元。某某材料厂开始为需方生产安装GRC复合内隔墙板。2001年4月25 日、2001年5月8日,原告...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芜湖逸峰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05)嘉民二(商)初字第5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芜湖逸峰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巍峰,被上诉人昌辉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顾耀峰、汪世雄,原审被告芜湖逸书塑胶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书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巍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被上诉人与逸书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其中部分合同由逸书公司以上诉人名义签订),约定由被上诉人为逸书公司定作各种规格的金属模架,并由被上诉人送至逸书公司处。截止2004年10月,逸书公司尚结欠被上诉人价款人民币149365.16元。同年11月29日,被上诉人持其事先打印好的书面证明,于2004年12月4日至逸书公司处,...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重庆北碚金鹿工程有限公司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05)沙民初字第7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 2005年8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胥庆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肖世银及代理审判员叶芳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查明,2004年1月5日,重庆北碚金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鹿公司)与重庆容器制造厂(以下简称容器厂)签订承揽合同一份,约定:由容器厂为金鹿公司制作型号为15立方米的2400×2640×12冲化锅3台,单价为78,000元,共计货款234,000元;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 GB150-98进行设计、制造;设备完工验收后,定作人来承揽人处自提;定作人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GB150-98与定作...

  •   大家在生活中可能了解得比较少,一旦合同订立了,那么在合同当中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承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积极的履行,如果违背了诚实信用,失去了人们的信用,在法律上,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定作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接下来大家阅读并了解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定作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定作人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3、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重庆北碚金鹿工程有限公司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05)沙民初字第7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 2005年8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胥庆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肖世银及代理审判员叶芳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查明,2004年1月5日,重庆北碚金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鹿公司)与重庆容器制造厂(以下简称容器厂)签订承揽合同一份,约定:由容器厂为金鹿公司制作型号为15立方米的2400×2640×12冲化锅3台,单价为78,000元,共计货款234,000元;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 GB150-98进行设计、制造;设备完工验收后,定作人来承揽人处自提;定作人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GB150-98与定作...

  •   定作合同纠纷案

      2006年5月23日龙岩市某某广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市某某大酒店双方就龙岩大道电杆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了《龙岩大道电杆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5000元,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甲方(被告)δ及时付款,ÿ超过1天按合同总价款2‰付给Υ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组织龙岩大道电杆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被告在2006年5月23日双方签订合同时支付了9000元外,尚欠原告工程款9000元,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被告及时支付工程款,但被告迟迟不付。

      陈丰传律师接受原告龙岩市某某广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后,全面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于2007年2月2日代理原告龙岩市某某广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丰传律师认为龙岩市某某广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市某某大酒店是承揽合同关系,《龙岩大道电杆广告牌制作安装...

  •   案由:定作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

      2007年8月22日,苏州某数控机床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的形式签订承揽合同一份,约定苏州某数控机床进出口有限公司按照双方确认的《液压机技术方案》的要求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定作液压机三台,总计价款人民币206000元。合同签订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预付款618000元,后因液压机质量问题,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故,苏州某数控机床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承揽价款144200元。

      2008年7月23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本所毛俊颖律师代理诉讼。

      律师分析:

      本案存在争议的是定作产品液压机质量问题,如质量合格,则苏州某数控机床进出口有限公司胜诉;反之,则败诉。律师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非常有自信认为产品存在严重...

  •   对于合同纠纷来说,合同纠纷他往往是合同的,一个是签订,双方对于合同的内容产生了相应的分歧,导致了合同的纠纷,对于合同的纠纷来说,合同的纠纷他需要进行相应的一些解决,那么合同的纠纷要如何进行处理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定作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定作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定作人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3、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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