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非法占用土地

非法占用土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8 08:54:08 0人浏览

导读:

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等。那么非法占用土地?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非法占用土地
  • 经查实,佛冈县迳头镇政府为达到尽快解决镇址搬迁用地,经集体研究决定,以国道106线佛冈路段改造工程指挥部在新106国道旁的高栋埂地段取土弃土用地补办手续的名义,于1998年6月向国土部门申请报批用地。1999年11月23日,原省国土厅批复同意补办征用土地270.89亩(其中耕地112.33亩),并划拨给国道106线佛冈路段改造工程指挥部作取土弃土场用地。收到批复后,迳头镇政府向县政府提出《关于将国道106线迳头路段取土弃土场划归为迳头镇政府搬迁用地的申请》,佛冈县政府于1999年11月25日以《关于划拨原国道106线迳头路段取土弃土场为迳头镇集镇搬迁用地的批复》,批准无偿将该地划拨给迳头镇政府作为集镇搬迁建设用地。同年11月27日,迳头镇政府与国道106线佛冈路段改造工程指挥部签订了《无偿划拨土地协议书》。1999年11月28丑,镇政府开始实施土地平整。经佛冈县国土局测量核实.到2000年...
  • 【案情】 1992年6月至1993年3月,汕头经济特区广澳建设公司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在广澳街道埭头村娘宫头东南侧围填悔滩占用土地,拟建游艇码头。经汕头市国土房产局某区分局调查,该公司共围填海滩占地18421 7平方米。

    【处罚】 1993年3月12日,汕头市国土房产局某区分局作出处罚决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汕头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本应从严处罚,将围填土地收归国有。但鉴于该公司认错态度较好,检讨深刻;围填海滩涂是为了开发建设,美化环境的需要。因此,经研究决定:

      l、处以每平方米罚款10元,共184217元。限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缴。

      2、同意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1993年×月×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国土房产局发出了法律...

  • 【案情】1999年2月,广东省五华县平南镇村民杨某在其居住村筹建砖厂,在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与农户签订租用土地合同,非法占用土地面积达15321亩,其中耕地8.24亩(属农田保护区8.13亩),并进行平整场地,挖基搭棚等,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判决】五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无视国法,在耕地上兴建砖窑,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依照《刑法》第342条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评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制度。二是犯罪的主体是广泛的,不特定的。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能成为犯罪的主体。三是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属于明知故犯的行为,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困不可抗力造成土地破坏的,不构成犯罪。四是客观方面表现为...
  •   对于国家土地的征用,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赔偿标准很多的人们对于赔偿标准可能不太清楚,所以会于安置组发生一定的纠纷,这也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那么国家土地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国家土地征用的赔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

  • 山地征用国家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会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具体标准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而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高速路征地是也是有赔偿的,毕竟土地是人民的根,不过不同的土地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那么,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下面我将针对政府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之间。

    具体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